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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绿地不是“停车场”,违规停车要受罚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9-02 09:54:35 浏览次数: 字号:[ ]

  绿化草坪,在城市环境建设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改善城市景观、提升人居环境,还能净化空气、降低噪声,有助于提升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然而,在生活中,却有部分车主随意侵占公共绿地停放车辆,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绿化环境,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不便。

  近年来,城市绿地建设不断优化,给市民提供了良好的休闲环境,但随意占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的现象,既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园林绿化,都将会面临“轻者警告重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

  案例1:2024年6月17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科园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新街街道龙池路西花园街心公园附近,发现绿化草坪上停放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辗轧了草坪。

  案例2:2024年6月18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科园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新街街道岳东路时,发现绿化草坪上停放着一辆咖色小型轿车,辗轧了草坪。

  案例3:2024年7月3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科园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新街街道杏园路,发现道路西侧绿化带的草坪上停放着一辆小型轿车,辗轧了草坪。

  案例4:2024年8月21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科园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新街街道西氿大道时,发现绿化草坪上停放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辗轧了草坪。

  针对以上案情,执法人员均对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取证,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告知其现场情况,责令其立即驶离车辆,并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损坏城市绿化会面临何种处罚: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1992年第100号,2011年修订,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绿化带,作为城市脉络中一道不可或缺的亮丽风景线,以其盎然绿意装点着街头巷尾,为市民们带来清新与宁静。然而,违停现象如同不速之客,悄然间侵蚀了这片绿色的宁静,让原本和谐的市容市貌蒙上了不应有的瑕疵。

  市城管局诚挚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树立文明驾驶、文明停车意识,摒弃贪图一时之便的短视行为,拒绝任何侥幸心理的作祟,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文明人的责任与担当,共同守护这片绿色家园的和谐与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