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工挂[2024]15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4938 | 生成日期 | 2024-08-29 | 公开日期 | 2024-08-2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加工,乡镇,出让 | 分类词 | 工业,城乡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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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工挂[2024]15号 |
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工挂[2024]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产业准入条件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总投资规模(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单价 (元/平方米) |
起始价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4G020 |
宜兴市官林镇创业路北侧地块一 |
34632 |
工业用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不小于1.5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0% |
329 |
17099 |
50 |
1323 |
4581 |
4581 |
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2024G021 |
宜兴市官林镇创业路北侧地块二 |
31219 |
工业用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不小于1.5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0% |
329 |
15414 |
50 |
525 |
1639 |
1639 |
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2024G022 |
宜兴市官林镇创业路北侧地块三 |
15979 |
工业用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不小于1.5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0% |
329 |
7890 |
50 |
525 |
839 |
839 |
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二、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互联网在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3)2024G020地块按现状挂牌,挂牌起始价为458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起始价为1818万元,地面资产价值2763万元),竞买人报名前联系官林镇进行现场踏勘,规划保留建筑物其资产转移由竞得人与属地政府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该宗地仅针对土地出让地价部分进行竞价,地面资产不参与竞价。
(4)竞买人提供的项目需符合《关于官林镇宜兴滆湖绿色科创园项目会商有关情况的汇报》(宜工信报[2024]56号)文件要求。
(5)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至 2024年09月17日 (有效工作日),通过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的“网上交易”链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向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6)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8日09时到 2024年09月25日15时30分 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交纳)。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25日15时30分 。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09时至 2024年09月27日15时3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即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8)本次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9)竞得人需按《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有关合同样本详见挂牌文件。《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拥有同等效力。
(10)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土地契税。
(1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191号612室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20232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