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4〕2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无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锡宜一体化为契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人才集聚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为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谱写“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崭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生态体系逐步建成,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县(区)前列,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全面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知识产权管理全面提升。优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建立高效运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考核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持。新增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个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争创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并举。授权专利量累计达3.5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企业专利授权量占比达93%以上。累计海外专利授权量120件,万人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60件,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达50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达10件,集成电路设计登记量达100件,各级专利奖超70件,建成1家省级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建强维权援助、仲裁调解、行业自律、行政司法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共治体系,建成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1家、保护中心分中心2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90分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更加凸显。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9%,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持续推进地理标志促进工程,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年度地理标志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亿元。建立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质押金额累计超30亿元,新增贯标企业120家以上,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15家。
——知识产权服务品质卓越。建成多元参与、互联互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一站式”保护综合服务体,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新增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10家,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机构2家,累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10家,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数超300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
——知识产权人才更有活力。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成立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成长梯队。新增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20人、技术调查官10人,累计培训知识产权各类人才1000人次。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健全高效运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镇(园区、街道)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科学设定对镇(园区、街道)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完善和修订知识产权政策,出台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指导镇(园区、街道)出台知识产权政策。落实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根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进园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支持重大知识产权载体、成果、高端人才、优质服务等资源落户园区,建成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协作。推动宜兴知识产权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锡宜一体化、太湖湾科创带发展等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引导沪宁杭知识产权资源与宜兴产业融合,强化“一地六县”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合作模式。支持本土企业国(境)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体系(ISO56005)。探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合作,争取在宜兴设立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强化高质量创造,切实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4、加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聚焦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及未来产业强化知识产权布局,围绕“3+3+N”现代产业集群,突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新,集聚一批高端知识产权发展要素,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构建以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为主要指标的知识产权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质量和转化运用绩效权重。建立健全专利质量监管机制,加强专利质量管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工程,实施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协作,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海外申请高价值发明专利,建设宜兴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审核平台。到2026年,建成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不少于1家,建成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不少于2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工业品牌培育,支持专精特新、单打冠军等科创型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布局;支持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标注册开展海外布局,支持老字号品牌建设。实施地理标志促进工程,加大地理标志线上线下宣传推介,持续推进宜兴地理标志中欧互认互保,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植物新品种、版权等培育力度。实施大米、百合、杨梅、茶叶等植物新品种培育,支持涉农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选育农作物和林木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推进优秀版权作品产业化,引导各类作品及时登记,运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快登快查,鼓励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高标准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8、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成立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案件“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侵权鉴定专家团队,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执法信息报送统筹协调和共享机制,推进全域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建成国家级宜兴(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宜兴工作站、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宜兴分中心。推进宜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对接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聚合司法、行政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治理,实施“剑网”“昆仑”“霹雳”“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坚决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严厉依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信息快速应对机制,精准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重点产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加强展会、电商等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源头治理,强化对省市两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协会等执法监管。开展软件正版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场地授权和购买服务模式。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大线下源头追溯和打击力度。建立知识产权“智慧监管”体系,加强新技术和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新需求和新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护。建立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制定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建立涉外企业数据库、海外维权专家团队,加强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引导有需求的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设宜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宜兴市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纠纷解决平台、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纠纷调解平台,鼓励人民调解组织、律所、商会等第三方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争创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实施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完善知识产权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曝光和制裁力度。持续引导商贸载体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增强创新驱动效能
14、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深化产学研合作,新增2家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科创载体落户宜兴。加速建设宜兴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生命健康产业园、卓易创意软件园等前沿产业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政府+银行+担保”等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序推进“苏知贷”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强化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创新,积极探索和实施ABS、ABN等知识产权金融新模式,建设期内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3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持续提升企业运用效能。鼓励重点企业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体系(ISO56005)、引导企业有序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开展宜兴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评选,培养知识产权企业梯队,鼓励企业申报各级专利奖,新增各级优势示范企业不少于5家,各级专利奖不少于5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园区知识产权发展。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为重点,深入推进“一园区、一产业、一导航”,促进园区产业从技术密集型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加快与宜兴陶都科创新城建设衔接,为新兴产业、关键技术落地提供知识产权支撑。支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知识产权与区域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促进特色产业知识产权提升。实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工程,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打造紫砂特色版权产业集聚区,争创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强化重点品牌、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等培育和运用,用好线上线下各类营销平台,持续提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运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完善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组织军民双向转化对接活动,推动“军转民”优质知识产权资源落地宜兴,畅通“民参军”渠道,推动“民参军”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提升,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骨干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满足产业多元化需求
19、构建知识产权现代化服务体系。对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跨“宁杭生态经济带”和“苏浙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实现跨行政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引导,吸引国内外知名、省内外一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宜兴,建成宜兴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争创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扩大已进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推动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和技术调查官制度,建成市级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库。发挥“氿子兴宜”工程和“氿智坊”人才集聚效应,成立宜兴籍知识产权领域的乡贤数据库,构筑宜创宜业宜居的知识产权人才聚集区。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育梯队,强化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知识产权专家库人才达50人,累计培训知识产权各类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区域特色文化融合,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每年举办陶都知识产权主题讲座,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中国品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知识产权大讲堂、知识产权文化沙龙等公益性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强知识产权特色高地,创优区域经济发展特色
23、打造知识产权区位高地。紧扣宜兴“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两大体系建设”机遇,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知识产权建设,推进与“一地六县”联合打造知识产权合作示范区,加快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强化锡宜知识产权一体化建设。按照“一湾三带”锡宜协同发展的空间布局要求,构建锡宜知识产权一体化先试区,推进区域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构筑陶瓷知识产权特色高地。围绕工业陶瓷、工艺陶瓷,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培育具有高影响力的陶瓷商标品牌,强化陶瓷行业商业秘密保护。鼓励陶瓷产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陶瓷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合作,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建设“乡土”知识产权特色高地。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做大做强稻米、蔬菜、水产、竹制品、休闲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品牌。扩大宜兴红、杨巷大米等地理标志运用能力,推进优势农产品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建立种质资源圃和植物新品种权创新和运营基地,编撰宜兴特色农产品知识产权名录,强化植物新品种权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主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上下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织密工作网络,切实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实施。
(二)完善政策供给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印发《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宜兴市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涵盖创新激励措施、保护工作意见、服务实施细则等。
(三)加大投入力度
优化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机制,优化经费投入架构,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鼓励镇(园区、街道)提高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吸引社会组织、各类基金支持知识产权发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知识产权考评机制,督促考核“落地”,部门分工“落细”,属地责任“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和考核细则,细化和分解考核指标,定期组织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和总结,鼓励第三方开展知识产权绩效评估。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统计机制,建立年度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制度。
五、时序进度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1月-2024年5月)
成立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创建专项工作机制,印发《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做好各阶段工作落实的宣传报道,营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全民创建氛围。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4年5月-2026年8月)
完善创建专项工作机制,建立完备创建工作体系,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细则和考核细则,将测评结果纳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考核指标。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各项政策,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高效服务本地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知识产权各项指标均有大幅提升。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6年8月-2026年11月)
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分解责任、落实整改,并形成完备的整改报告。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6年12月)
汇总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目标完成佐证材料等内容,形成完备的创建工作书面材料,报请国家局、省局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