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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无锡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4-08-15 16:35:2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开发区、镇、街道经发局:

  为推动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号)和《关于发布2024年度无锡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市自行组织2024年度无锡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兑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进行安排。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为:

  (一)支持行业应用推广(A类)。鼓励物联网、5G(含窄带物联网)等融合创新应用发展,引导企业积极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市场、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应用成效,开拓发展新空间。

  (二)支持产业培优育强(B类)。加快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引导优质企业来锡发展,着力“强链”“补链”,鼓励本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产业化,提升产业配套能力。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宜兴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需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已享受过上级资金支持、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

  3.申报项目为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各申报单位登录宜兴市工信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yixing.gov.cn/jxw/)或公众号工信政策栏下载相关申报资料。《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请登录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系统(http://wuxicredit.wuxi.gov.cn/)申请。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A4 纸规格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宜兴市工信局。

  2.申报材料、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各子项“指南”。

  (四)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8月22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发展科(宜兴市民中心1509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jxwdzk@163.com。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板块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板块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板块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物联网)申报指南(A1)

  2.2024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5G、窄带物联网)申报指南(A2)

  3.2024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物联网、5G)申报指南(B1)

  

 

       附件1:2024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物联网)申报指南(A1).docx

  附件2:2024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5G、窄带物联网)申报指南(A2).docx

  附件3:2024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物联网、5G)申报指南(B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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