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村(居)民:
根据宜兴市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居)委初审,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初步确定东虹社区程丽华、金志忠符合2024年度发放特别扶助金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宜兴市宜城街道纪检部门反映(为民服务中心联系人:卫辰珏,电话:81760159;宜城街道纪检部门联系人:吴旭东,电话:81760060)。至8月11日止,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如未收到反映或举报,则认为全体村(居)民对特别扶助对象无异议。
宜兴市宜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