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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庄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丁蜀镇  发布时间:2024-07-26 16:15:37   [ ]   浏览次数:

  赵庄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2024)28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庄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塍里村村民委员会,代理人为:丁蜀镇村级投资工程代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  约328.56万元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328.56万元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中路209号广润商务楼7楼702),时间为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4.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时需备注赵庄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锡山支行,账号:5109 0612 1310 50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4采用资格预审,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报名资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 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注: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6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时0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中路209号广润商务楼7楼702,联系电话:15262618374)。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具体操作方式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进行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开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代表未进入线上开标会签到的,作废标处理。

  注:(1)请投标人邮寄时在快递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全称;(2)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邮寄到达或送达代理单位时间统一为上述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以前,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将不接受。(3)本次投标文件只接收快递递交或送至送达地的方式,其余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请单位充分考虑邮寄的时间。(4)采用邮寄方式的邮费自理,可能造成的文件遗失、破损、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50%,第二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70%(如第二年内未审计结束: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但须送审结束),余款第三年内付清。

  7.评标办法

  7.1本工程采用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7.2投标人年度综合信用分按市住建局公布的 2022 年度施工企业综合信用分为准,其信用分对应“综合得分(市政)中的市政总承包”。

  7.3投标人评标入围确定后按信用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或去高去低后价格按从高到低的排序现场重新排序。

  8.其它:

  8.1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代理人:丁蜀镇村级投资工程代建办公室

  联系人:曹女士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中路209号广润商务楼7楼702

  邮编:214200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5262618374

  2024年7月26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评标入围办法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法”;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时,从“信用排名入围法”和“去高去低入围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入围方法。具体入围方法如下:

  1、全部入围法

  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

  2、信用排名入围法

  (1)在投标文件拆封之前,公布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并进行排序。

  (2)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91家及以上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三分之二比例范围内(有小数的四舍五入取整,下同)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61-90家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二分之一比例范围内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51-60家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三分之一比例范围内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41-50家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四分之一比例范围内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31-40家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五分之一比例范围内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如有综合信用分得分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情况的,对该部分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签确定入围的投标人。

  (3)不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作退回处理,不进行投标文件的拆封;入围投标人拆封投标文件直至开标结束。

  注:①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②投标人年度综合信用分按市住建局公布的 2022 年度施工企业综合信用分为准,其信用分对应“综合得分(市政)中的市政总承包”。

  3、去高去低入围法

  (1)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先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去除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和由低到高去除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确定的入围方法为去高去低入围法后,即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是指开标时公布的报价,投标人数量是指递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2)去除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3)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应作调整)。

  二、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1、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的抽取范围为:9%、10%、11%。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x70%与最高投标限价x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

  评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时,不再采用ABC 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基准价及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有,先抽计算方法)的抽取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投标文件后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人为招标人代表,抽取范围为经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相关数值只抽取一次,不因后续评审、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抽值时数值录入错误除外)

  4、相关数值抽取后,在抽取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应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