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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来源:宜兴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7-22 09:34: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宜兴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近年来,宜兴局在省厅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宜兴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担当、守正创新,在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成效显著受到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表扬,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一、坚持顶层设计、高位谋划,形成打击固体废物领域违法犯罪的思想共识

在市级层面,深刻分析宜兴地理区位特征和涉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件的规律,积极向宜兴市委、市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于20222月研究出台宜兴市《关于防范和打击涉固危废非法转移倾倒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防范和打击涉固危废非法转移倾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市防范和打击涉固危废非法转移倾倒工作,为涉固危废非法倾倒案件的快查快处、联查联办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在部门层面,不断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衔接配合,宜兴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宜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专业优势和公安机关侦查优势,形成“即报即查、一案双查、共享会商”的规范机制。近年来,“环公检”三部门之间已开展案件磋商7次,解决实质性问题30多个,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二、坚持明晰责任、分级管理,构建打击形成危险废物领域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

一是监管网格到边到底。宜兴市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建立市、镇、村、组四级环境监管网格,明确基层网格巡查人员数量和工作制度,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培训和法律政策宣讲。近年来,共组织业务培训9批次,参训人员超过1300余人次,开展镇村两级网格化监管帮扶11次。

二是责任清晰奖惩分明。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非正常产生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兴生态环境局指导各乡镇及时安全处置非正常产生的固危废。将打击固危废工作列入生态环境年度重点考核内容,对履职尽责、监管成效明显的予以奖励;对履职不力的除扣除相应评分外,还分层分级进行行政约谈和问责处罚。2022年以来,先后对6名网格化环境监管不到位的村级负责人或网格员进行约谈。

三是发动群众有奖举报。依据省市两级相关规定,建立宜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今年已对3件涉固危废非法转移、倾倒的线索举报人实施奖励。用好大喇叭广播、网络视频大赛等土方法和新载体,在宜兴所有板块进行巡回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巡回宣讲12次,形成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媒有文、户外有图、入企有人的浓厚宣传氛围。

三、坚持重拳出击、严管彻查,侦办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一是联合行动,一体办案。2021年,在办理“陈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件”中,宜兴生态环境局充分运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会同宜兴市公安局、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联系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多次召开专案会议,研究推进案件办理,为公安机关办公提供技术支撑,派出4人的工作组深入到外市连续奋战5天,圆满完成相关证据的锁定,公安机关对9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涉固危废环境违法行动。

二是追根溯源,击点破面。2023年,在办理“蒋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宜兴生态环境局通过查办嫌疑人位于宜兴市的固危废中转仓的一件普通非法贮存危废案件,向上游追根溯源,查获两个位于外市的危废经营犯罪企业,进而摧毁一个盘踞三地的非法处置固危废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共对19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2家犯罪企业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三是公众参与,举报奖励。2023年,在办理“王某某、段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时,由于非法倾倒固危废地点位置偏僻,无路面监控等信息可查,宜兴生态环境局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的实地走访中,获取关键线索,一举破获该案,公安机关对6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按照由宜兴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的《宜兴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提供举报线索的群众实施了奖励,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

下一步,宜兴生态环境局将立足常态长效、长治久安,继续做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