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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渎村薛家渎场地道路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官林镇  发布时间:2024-07-15 14:20:36   [ ]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GLJYK2024ZJ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笠渎村薛家渎场地道路重建工程已批准建设,业主方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笠渎村村民委员会,代建方为宜兴市官林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704093.74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2投标人须为2024年官林镇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不接受非备案企业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715日~2024719日 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泉西路1042号(旁边的蓝色楼梯三楼)】:(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41-20246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交投标保证金7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本票、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号:0409290000001054

 

注:投标保证金交纳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722日下午1400分,地点为: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3(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并严格遵守大楼内规章制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对1-3名进行资格审查。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支付至审定价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如中标人未按工期要求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715日~2024719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业      方: 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笠渎村村民委员会

招      人: 宜兴市官林镇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人: 丁女士  

电    话:15716155111

2024715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地点举行开标会。

2、本项目由于资格预审,开标会现场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后期评标委员会仅对中标候选人前三名进行招标文件符合性的检查。

3、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4、按报名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5、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6、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7、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