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1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7-12 14:52:08   [        ]     
文号 宜政发〔2024〕53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2
文件类别 批复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镇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蜀创路:东西走向,东起河流,西止蜀浦路,长528米,宽26米的道路,命名为蜀创路。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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