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4〕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职责,保障海绵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效果,建立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关于扎实推进系统化全域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22〕27号)及《宜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宜政规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我市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职责,建立海绵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巩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而提高城市的雨洪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快构建健康完善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助力打造宜居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环境。
二、职责分工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应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同步管理”的原则,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海绵设施移交或落实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实施运行维护管理。
1、政府投资建成的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项目中的海绵设施应纳入项目整体一并进行维护管理,分别由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主管部门负责运维监管。
2、政府投资建成的公共建筑项目,其配套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实际使用单位负责运维管理。
3、属地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的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进行监管。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内部海绵设施由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非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内部海绵设施由社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4、社会投资建成的项目中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属地政府负责监管。
5、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海绵设施维护的标准要求、技术规范等工作;负责对我市已建的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各类项目中的海绵设施定期进行现状抽查工作,汇总成检查报告并将结果公开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或依法进行处理。
三、维护要求
海绵设施应由专门队伍维护和管理,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加强检修和维护,保障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1、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制定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修订。海绵设施维护要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并将维护工作进行记录。
2、海绵设施的巡查应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模式。日常巡查频率遵循各项设施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专项巡查频率最低为一年两次,分别为每年雨季前和雨季后,应对海绵设施进行集中专项巡查,保证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海绵设施巡查、维护内容及建议频次参照附件。
3、在维护管理时,严禁雨水回用系统的输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严禁向雨水收集口和海绵设施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严禁将城市污水管网接入海绵设施;严禁在透水路面区域存放任何有害物质,防止污染地下水。
4、在暴雨、台风等灾害性气候来临之前,应进行应急性的安全检查,应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减少灾害损失;灾后要及时修复各类设施,使海绵设施恢复灾前的运行性能。
5、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保证海绵设施功能完好、运行正常,不得擅自挖掘、拆除、改动或占用海绵设施。因项目实施改造确需改变海绵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制定实施方案对原海绵设施予以保护,且不得降低项目整体海绵指标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经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居民住宅小区等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审核,报市海绵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法律责任
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海绵设施的巡查和管养,做好相应的检查和运行维护记录,建立运行维护合账资料。 因海绵设施运维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海绵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或损坏海绵设施的,由项目监管部门或属地政府责令损坏方恢复设施原状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海绵设施的维护质量将影响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发展走势。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各镇(园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海绵设施日常维护的意义。通过海绵设施的常态长效运行,既能确保城市排水系统的畅通,有效减少内涝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又能促进水质的改善,保持水体的清洁和生态功能。各方必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为实现海绵设施功能长效作出积极贡献。
2、落实维护职责,确保正常运行。各部门单位、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划分压实主体责任,指定维护专员或成立维护团队,细化具体分工,加强对海绵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保障海绵设施功能性、安全性、美观性。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力求将维护做到科学化、系统化,确保海绵设施功能长期有效。
3、强化检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市海绵办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照海绵设施维护细则定期对相关部门、属地政府进行考核,具体采取定期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已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居民住宅小区等各类建设项目中的海绵设施维护情况进行评价,将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视情督办整改和依法作出处理。
附:海绵设施维护细则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海绵设施维护细则
植草沟的维护主要是植被维护和沉积物清理。植草沟的修剪工作,应尽可能使用较轻的修剪设备,以免影响土壤的松软度。植被草沟需要巡查与维护的具体内容见表2。
生物滞留设施根据应用位置不同又称作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生态树池等。生物滞留设施应定期观察植物生长、垃圾和沉积物累积的状况。若植被生长良好,则生物滞留设施只需要进行少量的植被维护和沉积物或垃圾清除工作。生物滞留设施需要巡查与维护的具体内容见表3。
下凹式绿地是低于周围地面的绿地,其利用开放空间承接和驻村雨水,达到减少径流外排的作用,内部植物多以本土草本植物为主。下凹式绿地需要巡查与维护的具体内容见表4。
影响透水铺装效果的因素主要是面层、基层和底基层的堵塞等。道路管理部门应限制渣土车、施工车等易产生细小颗粒物的车辆进入透水机动车道路面。透水铺装需要巡查与维护的具体内容见表5。
雨水塘是一种利用自然或人工建造的池塘或洼地,对雨水进行渗透,以补充地下水,可有效减少径流量。雨水塘需要巡查与维护的具体内容见表6。
人工湿地是一种综合的生态系统,它运用物种共生、物质循环再生、结构与功能协调的原则,将雨水花园、生态滞留池的雨水集中净化。人工湿地具备缓冲容量大、处理效果好、工艺简单、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等特点。需要巡查与维护的具体内容见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