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7-12 14:43:46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4〕4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2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宜兴市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30

 

宜兴市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宜办发〔202237)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焕新空间立面,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助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结合《无锡市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标杆区工作目标,以更足干劲、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架空线入地整治,构建和谐有序的城市空间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颜值和品质,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城市高品质生活。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明确责任。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权属单位具体落实的基本原则,逐步形成政府和权属单位齐抓共管的局面。市政府成立市架空线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行业内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镇(园区、街道)承担属地责任,具体推进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各架空线权属单位落实做好自有管线的整治工作。

(二)规划先行,统一标准。根据《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要求,结合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立足长远,统筹考虑电力、通信管网与附属设施及其它地下管线的需求、发展,严格执行市级制定的统一整治标准,指导、规范后续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控增量,整治存量。建成区范围内的新建道路,原则上除终端塔外,不得新立杆架线。镇(园区、街道)新建开发时,管线应全部入地。全市列入计划的项目(城市道路新改扩建、大修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均同步开展架空线整治。未纳入具体项目的架空线单独实施立项整治。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架空线专项整治的范围为镇(园区、街道)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城市出入口、城区重要公共空间、重要景区等。

整治对象包括整治范围内20kV及以下电力、信息和军缆等架空杆线。

(二)整治方式

1.“全入地方式。具备条件的主次干道,电力、信息和军缆等架空线必须全入地;实施架空线入地的道路应同步进行箱体整合,并采用统一方式进行箱体美化遮挡,切实改善市容市貌。

2.“入地+整理方式。老城区(镇区)内部分道路狭窄,仅能考虑部分管线入地时采用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能入地的架空杆线都应入地,无入地条件的架空杆线应全面梳理整顿,推进标识制度,给无入地条件的架空杆线上户口、亮身份。立杆及箱体设施应有效整合并采用统一方式进行美化遮挡,净化城市空间。

3.“全整理方式。老城区(镇区)内地下空间已无地下管道资源且无新建地下管道条件的道路,电力、信息架空线以梳理整治为主,坚持共建共享、多杆合一、箱体整合的原则,清除废线、废杆,对立杆等设施实行小型化、统一化设置,集中梳理整治减少道路立杆及箱体设施,确保城市空间整洁有序。

(三)整治目标

在2022年已完成架空线入地率10%的工作基础上,明确今后三年工作目标,具体如下:

2023年:

1.各类建设项目架空线整治率达到100%(指建成区、镇区范围内的新改扩建项目);

2.整治范围内快速路、主次干道、高速出入口等区域的架空线入地率达20%

2024年:

1.各类建设项目架空线整治率达到100%(指建成区、镇区范围内的新改扩建项目);

2.整治范围内快速路、主次干道、高速出入口等区域的架空线入地率达30%

2025年:

1.各类建设项目架空线整治率达到100%(指建成区、镇区范围内的新改扩建项目);

2.整治范围内快速路、主次干道、高速出入口等区域的架空线入地率达40%

(四)资金承担方式

1.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费用由政府与供电公司共担,其中市级投资项目土建管沟投资由市财政承担,其余项目土建管沟投资由属地政府承担,上述项目电气部分投资都由宜兴供电公司承担。

2.通信架空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入地整治费用由政府与管线权属单位共担,具体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设局财政局全市市政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政办发〔201548号)及现行标准计算实际赔补费用后,政府按上述费用的50%对管线权属单位予以补偿。

3.军用架空线整治费用按规定标准按实补助。

4.整治清单内新建道路架空线需由政府承担的费用纳入工程建设费用,各镇(园区)街道范围内的整治项目需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2024年及以后年度的架空线专项整治项目需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按上述资金分担方式分担资金。

四、实施计划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3630日前)

各板块会同各权属单位摸清我市现有架空线基础状况,对架空线分布情况、权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结合我市近远期管线整治实际,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完成时限,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措施有力。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371—20251231日)

按照本次架空线专项整治原则、整治方式、整治目标,有序加快推进实施、推进落实。

(三)督查考核阶段(202391—20251231日)

严格监督管理,各板块应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巡查机制,将违法、违规架设架空线的行为纳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范围,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将违法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并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组织成立考核小组,按季度对各阶段整治成效进行考核和通报。

五、责任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负责牵头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占绿审批,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列入年度道路大修计划市管道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负责本部门牵头的城建项目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

市人武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涉及军队、国防架空线的整治和入地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联系宜兴供电公司对接电力架空杆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拟定市、板块两级财政分摊比例和管线单位补助政策,由市政府确定后落实市级财政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背街小巷整治和入地统筹协调工作。对影响市容架设架空线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牵头的城建项目内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高速出入口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本部门牵头范围内的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

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负责架空线整治和入地涉及的相关审批工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架空线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指导相关规划方案设计。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组织公安系统内的各类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协调组织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疏导。

各板块: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架空线整治和入地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落实配套资金,协助落实箱变环网柜选址工作。

无锡市通管办宜兴办事处: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架空线缆的整治和入地工作。

宜兴市供电公司:负责供电的架空线整治实施工作,落实相关资金,并清理废线和废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各弱电管线权属单位:负责自有管线的架空线整治实施工作,落实相关资金,并清理废线和废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架空线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定期召开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板块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推进本区域架空线专项整治工作。各板块、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和分工,细化分解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推进整治工作。

(二)简化审批流程。整治和入地过程中涉及立项、评估、资金、用地、规划、建设、开挖、占绿等审批许可环节的,尽量采用分批打包、会办会审、集中办理等方式,精简审批手续,简化流程环节,压缩审批时间,为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权属单位要加大架空线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如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重点宣传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整治情况和成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三年行动整治,坚持源头控制,严防整治区内再出现新的架空线,从严落实市级长效管理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运用BIM等技术,将所有整治工程数字化,汇总形成全市架空线专项整治一张总图,成果融入市数字城市建设范畴,助力我市长期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