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7-12 14:28:1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4〕12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2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全面提高统计调查工作和数据质量,更好发挥国家统计局派驻国家调查队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乡镇(街道)国家调查工作管理的意见》(苏调字〔2024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以下简称国调队)是国家统计局派驻宜兴的正科级统计调查机构,也是服务宜兴市委市政府的一支重要政府统计力量,国调队承担的粮食产量与面积遥感、主要畜禽生产监测、城乡居民收支、农民工监测、劳动力、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价格、采购经理指数十多项国家调查工作已覆盖全市域调查数据和监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状况、进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信息支撑同时国调队还承担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全面从严治党、文明城市、乡村振兴、公众安全、营商环境等社会满意度测评专项调查。各部门、各板块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统计调查生态环境,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宜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全面强化国家调查工作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国家和省、无锡市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园区、镇、街道要大力支持、配合、推进国家调查工作在国家调查网点建设、调查样本轮换和辅助调查员(以下简称辅调员以及农情、民情、企情(以下简称三情)观察员选聘与管理等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属地管理和工作推进

(二)加强人员配备。各园区、镇、街道应根据承担的国家调查任务,加强承接国家调查任务的人员配备明确1名分管领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区域内的国家调查工作,保障调查工作质量。各园区、镇、街道要确保国家调查业务人员、辖区调查点辅调员三情观察员人员稳定、队伍精干,做好工作统筹安排,为高质量完成国家调查任务提供必要保障。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拒绝国家调查任务。

(三)强化沟通协作。各园区、镇、街道要积极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系、调查网点建设、报表催报核实等方面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和国调队工作沟通和业务协作,及时向国调队提供各类综合和专项政策实施情况以及调查所需的行政记录等,扎实推进农业农村调查、住户调查、共同富裕监测、就业失业调查、经济预警监测等国家调查工作。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满足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考核等需要,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劳动力、种植业、畜禽监测、采购经理等国家调查项目均扩充了地方样本。各园区、镇、街道要加强调查经费的保障工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将调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住户调查经费按原标准执行)同时建立调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和调查对象关怀慰问机制,充分调动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积极性、配合度

三、持续营造国家调查工作良好氛围

(一)大力支持国家调查依法开展各部门、各板块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支持国调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国调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

(二)大力提升社情民意调查配合度各类各级社情民意专项调查涉及面广、时效要求高、开展难度大,各部门、各板块切实加大配合力度,主动适应、认真配合平、快的调查需求,高质量、高效率协助完成各类临时性调查任务,确保选样全面科学、情况客观准确。

(三)大力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宣传。各部门、各板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协助配合国调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调查业务知识宣讲,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全面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