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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支持机制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4-07-10 09:15:0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4250 生成日期 2024-07-10 公开日期 2024-07-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科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科学,技术,建议 分类词 科技,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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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源头就是科学技术”。
案别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聂俊
标题 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支持机制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源头就是科学技术”。宜兴作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科技的支撑尤其关键。近年宜兴十分重视科技的引领作用,对科技体制及机制做了大量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如“江苏集萃光敏电子材料研究所”、“江苏集萃未来食品技术研究所”等就是在这种创新科研体制下来到宜兴,并得到地方政府及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大力支持。“江苏集萃光敏电子材料研究所”目前研究主要内容是解决国家光刻胶卡脖子材料的光刻胶树脂,力争完善光刻胶国产化产业链,目前项目也得到苏州实验室的支持。但创新机制与实际操作有时会产生不一致甚至矛盾的情形,造成具体实施有难度,比如通过人才政策来解决总体经费支持,与现行人才政策不匹配;设备支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具体操作有困难等等。建议对科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一事一议”,或由多部门联合协调的方式来解决,在总体支持力度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让新型研发机构能集中精力解决科学问题,解决卡脖子问题,并为地方经济服务。
承办单位 科技局
答复内容

 

宜科函字〔2024〕23号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复函

聂俊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支持机制”的建议,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宜兴市新型研发机构概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宜兴市已建运营和(规划)建设中的新型研发机构共15家,其中建成运营7家(纳入省新型研发机构统计库5家),建设中3家,规划建设5家。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领域覆盖节能环保、新材料、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能源等领域。

在15家新型研发机构中已建成运营的7家单位其专职人员累计达204人,机构内院士、杰青等领军人才累计25名;研发场地面积61490平方米,设备投入资金额达1.09亿元,政府(国企)投入1.95亿元,举办人累计投入0.89亿元;截止2023年12月份累计申请发明专利207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94件,争取到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5项,获得资金累计达0.81亿元。

二、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举措

2022年宜兴出台了《宜兴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于新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及机构的绩效管理均给予资金支持:

1.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支持:对于在我市注册成立的,由国内外一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著名科学家团队、大企业大集团创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获得本市评审备案后,通过验收按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1亿元的政府扶持资金。

2.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励:对于已建成运行优良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新型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政府扶持资金。

三、下阶段工作举措

下阶段,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1.加强顶层设计,出台落实专项扶持政策

我局将继续做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的科学谋划和顶层设计,优化并落实好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专项政策,重点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明晰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的组建模式、功能定位,管理模式、激励机制、绩效评价方法,利用政策工具为机构发展赋能赋权。同时,发挥部门、板块之间的联动优势。以目标为导向,特别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社局等部门要强化政策引领、技术助推、企业培育、基金、人才扶持的横向联结,积极化解制约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瓶颈。

2.激发创新活力,形成多样化支持体系

加大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政策奖励力度,设立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的专门性课题基金申报项目,进一步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更多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综合运用项目经费支持、科研设备支持、政府采购支持、平台建设支持等支持方式和手段:根据项目特点通过定向委托、择优委托、稳定支持等方式,给予项目经费资助;根据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绩效,对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经费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对新型研发机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推行科技应用示范项目与政府首购相结合的模式,探索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支持优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业性和综合性小试中试基地,布局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探索运营新机制等。

3.助力资本对接,打通多元化金融保障渠道

筹建新型研发机构信息平台,分类汇总其股权结构、研发方向、孵化企业、融资需求等基本信息,针对金融企业全面开放,提高透明度和可靠性,增进银企的了解和互信。组建科技金融专家团,向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成果评价和咨询服务,解决金融机构“看不懂”“看不透”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技术的问题,提高金融机构对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孵化企业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促进金融资源精准高效投入到科创板块中。探索在知识产权机构向金融机构开放查验端口,帮助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的层级来树立对于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的合理预期。同时,组建由市属国有银行牵头的银团,设计更加贴合新型研发机构特点和需求的专门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政府引领“民营转贷互助基金”,切实解决新型研发机构转贷难、续贷烦的突出问题。搭建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孵化企业线下路演平台,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展示交流会展,吸引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打开多元的科技金融保障渠道。

4.强化人才引进培养,激活长效创新动力

积极争取省市各级人才政策,制定如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特殊薪资补助等有特色有竞争力的政策引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进关键管理人和顶尖人才在机构中全职工作,并加快培育一批自有人才团队。引导新型研发机构通过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制度,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人才配套保障制度,研究提出高端人才住房需求保障原则,协调解决科学家团队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问题,不断完善人才的生活保障条件及新型研发机构内部的管理水平和科研环境留才,保障服务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搞科研。此外,努力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的能级,争创省市区的各类高水平科创平台载体,通过“搭平台、聚人才”,逐渐形成对高端科研团队和优势科创项目的强大磁吸效应,为研发机构的发展延续注入更多动能。

 

以上协办情况,请你单位综合并答复代表,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刘博,电话:87986293。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9日

 

答复时间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