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医疗保障局>专题专栏>打击欺诈骗保专栏
姜堰区王某、胡某欺诈骗保案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6-18 14:25:59 浏览次数: 字号:[ ]

  违法事实:2018年4月,姜堰区王某借用参保人员胡某的医保卡冒名住院,造成医保基金流失7394.1元。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

  处理结果:将案件移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进一步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