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宜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年4月26日,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宜政办发〔2024〕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0年,我市率先在省内启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改革,探索构建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并建立了“一办、一中心、一站、一中队”的组织管理机构。属地管理模式实施以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经验先后被2013年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2015年的《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采用吸收。但是之后这一管理模式有所弱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合力也不够,导致了堵门、占用绿地、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屡禁不止。2020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高位的协调推进机制,更有效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化解住宅小区物业矛盾。当前,物业管理一定程度上已进入了“业主时代”,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了更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需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着力解决责任定位不准、部门执法不严、企业服务不善、业主自治不为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建立“业主自治有序、政府监管有力、行业自律有章”的物业管理构架,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主要内容
《宜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文件主体和附件两部分。
文件主体分四块: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其中主要任务共有8项,综合起来主要是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整个物业服务管理组织构架,包括调整充实市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发挥社区功能作用和市属国有企业功能作用四个方面;二是推进小区综合治理,通过强化职能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向小区延伸覆盖,全力做好小区安全隐患整治、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等工作。同时,建立物业纠纷多元调解机制,通过建立“法官+”物业纠纷化解中心等手段,将物业欠费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强化行业管理,通过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完善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等,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做到日常服务“八有八无”;四是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行,引导党员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五是落实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对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的提升改造、物业区域连片管理和建立业主自治组织等,形成老旧小区可持续长效管理模式。
文件附件方面,主要是明确了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物业服务监管工作职责。
四、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考核、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工作培训、加强舆论宣传等措施,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和治理创新,完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