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6期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5-09 10:37:57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3〕54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09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关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

  分离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结构,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和新兴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开展主辅分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品牌发展和开放发展,为奋力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兴新实践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推进、创新推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科学划分企业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中的服务业,加强管理服务创新和分离发展模式创新,按照“成熟一家、辅导一家、分离一家”的思路,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企业主辅分离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实际,认真选择重点行业和优势企业,突出研发、设计、物流、金融、产品服务等重点环节,着力延伸产业链,提高生产经营附加值,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三)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遵循企业意愿和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企业在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科学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分类施策,激发企业主辅分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整合资源、优化环境。企业主辅分离要在“企业成长、政府得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上找到最佳结合点,鼓励企业间对相近业务进行整合提升,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政策研发供给,开展业务指导服务,营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企业主辅分离,重点发展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设计策划、商务服务等行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其中2024年主辅分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50家,培育入库20家;依托全市功能区和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力争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度增长15%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分离发展科技服务业

  针对具有较大规模、较多科技研发业务或拥有独立研发机构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科技研发服务,组建独立运行、面向社会的检测、研发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促进科技研究和成果应用转化。

  (二)分离发展专业配套服务业

  针对配套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分离发展售后服务、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后勤保障、人力资源等配套服务,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在做好原企业业务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

  (三)分离发展设计策划服务业

  针对设计策划等功能完备、具有较强对外服务能力的企业,分离发展设计、咨询、策划、广告、文化创意等服务,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设计策划咨询服务企业。

  (四)分离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

  针对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强仓储、运输等能力的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物流业务,整合重组社会资源,组建管理科学的现代物流企业,延伸承接社会物流业务,降低生产企业成本,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的整体发展。

  (五)分离发展数字服务业

  针对为制造企业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的工业企业,结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数字化服务领域,分离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平台业务,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融合,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打造促进制造生产工艺、运营管理决策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优化的工业互联网企业。

  (六)分离发展商贸服务业

  针对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精通国际贸易业务、具有较强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国际贸易等业务,引导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和营销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及其他辅料,集中进行产品销售,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贸易公司、国内外知名的品牌经销(代理)商等贸易企业。

  (七)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在金融创新、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环保服务、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中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鼓励引导其整合业务、做强做专,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八)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充分结合我市优势特色制造业的产业分布和发展需求,推动全市具备服务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重点功能区和特色产业园区集聚,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集聚、协同、统筹发展。

  五、扶持政策

  (一)加大企业分离奖励力度。对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自新企业设立三年内,按其产生的地方贡献为测算依据,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首次列入规(限)上企业库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入库第二年,当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增幅达到20%(含)、30%(含)、50%(含)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三)对实施主辅分离后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办理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手续时,给予绿色通道服务。

  (四)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对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领域新增投资项目,当期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对金融服务、创意服务领域新增投资项目,当期投资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给予项目当期投资额10%的奖励,同一项目连续扶持时间不超过2年,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领域单个项目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金融服务、创意服务领域单个项目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五)对首次入选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特定领域领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首次入选省级、无锡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给予集聚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首次入选国家级、省级、无锡市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项目、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以上政策与本级各类奖补政策如有重复,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交通、商务、数政、市监、统计、税务等部门及各园区、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其它涉及企业主辅分离服务的部门,要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搭好平台。

  (二)加强考核督导

  把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企业主辅分离作为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激励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保障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和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企业主辅分离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及相关扶持政策,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优势,加强对企业主辅分离的宣传,及时报道成功案例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市推进企业主辅分离的浓厚氛围。

  附件:1、宜兴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  分离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度主辅分离企业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