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6期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努力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5-09 09:56:57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3〕5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09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努力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努力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无锡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发展势头,努力在全省发展大局中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全力扩大有效需求

  (一)提升城乡消费服务水平。紧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时点和消费旺季,围绕“一板块一特色”,走进基层,举办“TAO 最宜兴”四季主题活动,实现促消费活动“包纳重点商户、覆盖传统节庆、贯穿一年四季”,形成政企互动、板块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消费氛围。持续开展零售业、餐饮业销售竞赛活动,适时发放餐饮、汽车、商超等消费券,鼓励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加快重点商圈提升改造,推动城东、老城区、环科园等商圈加快转型升级,提速发展首店经济,推动消费品牌集聚。开展新一轮老字号培育提升行动,争创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无锡老字号。进一步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支持商贸文旅集聚区、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加快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各园区、镇、街道。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园区、镇、街道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提升文旅体育消费水平。深化无锡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载体,依规办好“游陶都宜兴 享陶式生活——宜兴文化旅游周(上海站)”活动。对全市旅行社积极拓展客源市场给予奖励。依规举办“礼赞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宜兴市文化服务全域联动等惠民文艺展演活动300场。办好“无锡 宜兴阳羡100越野跑挑战赛”、“阳羡杯”中国·宜兴体育舞蹈公开赛、中国·宜兴太湖风筝节暨国际风筝邀请赛、江苏省风筝公开赛等品牌赛事活动。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举办各类高水平体育赛事,引导和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打造体育夜市等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用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快打造“3公里汽车充电服务圈”,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全市力争新建各类公共及专用充电桩1000个。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推进企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内部停车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有序充电设施。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各类运营商按照国家、行业有关充电桩通用标准进行建设。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快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建设。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人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富民增收体系,实施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重点促进农村居民、一线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增收。规范开展就业见习,同步开展就业援助,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扩大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支持在宜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开发有吸引力的高质量见习岗位。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健全消费诚信监管体系,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机制,2023年培育12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区域),建立5家无锡市消费咨询公益小站。(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五)大力促进民间投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挥好政策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民间投资加快投入。合理引导和拓展民间资本投资空间,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探索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强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专班服务,积极推行“拿地即开工”。优先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原则上单个项目市级节能审查时长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含第三方机构专业评审时间,项目单位修改完善时间不包含在内)对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房票安置,建设房票系统,逐步启动实施。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推进二手房交易“带抵押”跨银行过户。依规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落实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开发企业资金监管的激励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相应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房屋征收,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八)稳定外贸基本盘。深入落实《宜兴市关于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护航行动,对重点外贸进出口、江苏省和无锡市国际知名品牌等“白名单”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通关、外汇、退税和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支持。动态跟踪进出口正负向拉动前30位企业,“一企一策”予以精准帮扶。积极参与无锡开展的“千企万人海外商洽拓订单行动”,支持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贸易促进计划境外线下展会。对企业统一参加“江苏省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给予最高80%的展位费补助;对企业自行出境参展给予最高70%的展位费补助,对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最高50%的补助,给予境外参展机票费用补助。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2023年力争新增试点企业30家。成立中小外贸企业出口信保统保平台,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出口收汇、资信调查、融资增信等全方位保障;对自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给予最高20%的保费扶持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加大汇率避险服务有效供给,对全市100家中小微企业实施外汇套保奖补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宜兴海关、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九)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积极参与无锡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开展跨境电商专项服务行动,组织各类跨境电商平台与企业对接交流活动。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业务,对采取9710等跨境电商模式、B2B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分档奖励。对新成立或发展成效显著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我市企业投资新建设的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利用跨境电商模式拓市场成效显著的企业分别予以一定奖励。对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的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一事一议”给予开办、租房、人才落户奖励等扶持。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备案流程,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宜兴海关)

  (十)更高水平利用外资。加快构建全球经贸招商网络,拓宽招商引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我市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培育建设高水平外资研发中心。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丰富跨境投融资渠道。鼓励我市企业以跨国并购、境外上市、境外融资等方式引进国际资本。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外国投资者以其产生的企业利润、资本公积金等转增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协议注册外资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重大项目,按有关要求做好用地用林等方面分级保障。鼓励我市企业以境外上市等方式引进国际资本,充分发挥“全过程帮扶”上市奖励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在企业上市推进各个环节按时点、分阶段和首发募资规模兑现政策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等有关部门)

  三、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十一)育强重点产业集群。积极对标省“1650”、无锡“465”产业集群建设要求,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壮大新兴产业,着力提升“3+3+N”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全面落实环保、线缆等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出台集成电路、新能源、陶瓷耐材等系列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从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支持装备投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六个方面分档给予奖励。壮大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加强优质企业挖掘培育,提供上市辅导、人才引培、技术创新、智能诊断等服务,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队伍稳步壮大。紧扣主导产业集聚、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集、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等目标,完成全市特色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分产业链梳理智能化需求,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和推广力度,为有条件的企业量身定制改造方案。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维共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二)推进数实融合发展。全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全力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实现产业发展动能转化,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对数字经济发展有关事项,分档择优给予相应支持。积极抢占人工智能、云计算、量子信息、元宇宙等“新兴赛道”,加快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全局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千兆光纤网络提质。支持优质服务商深耕宜兴,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和数字化解决方案,力争于2024年实现规上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接续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完善落实“免费诊断+投入补助+贷款贴息”等配套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智改数转网联贷”等产品,为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方案。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推动智慧交通、智能电网、城市管理、环境监测、智慧气象等应用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慧宜兴”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城运中心、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培育创新主体、建设科创发展平台、构建科技攻关新机制、打通资源集聚新渠道、增强科技金融新动能、实施知识产权新战略、激发创新创业新活力七个方面给予不同奖励。系统梳理“卡脖子”技术清单,完善竞争择优、“揭榜挂帅”等项目组织形式,每年支持20项左右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陶都之光”科技攻关项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积极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在宜科研院所等优势科研力量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落地。瞄准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不断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推动更多前沿创新成果在宜转化落地。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每年开展20场以上“大院大所宜兴行”、“陶都名企高校行”等产学研交流合作活动。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的首购首用。扎实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按规定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深化产教融合,对认定为国家、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推动无锡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我市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的天使投资子基金,发挥各类已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作用,持续提升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发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作用,通过“苏科贷”、“锡科贷”、“人才贷”等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科创企业给予单户最高3000万元贷款支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率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其融资成本给予5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最高50%的贴息补助,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鼓励保险公司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完善重点产业基金服务体系,对本市新设立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基金公司给予奖励,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引领和带动作用,协调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精准支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办、人民银行宜兴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宜兴监管组)

  (十六)提高平台经济竞争力。积极引进培育平台企业,鼓励平台企业在科技研发、商业模式、应用场景、标准制定等领域创新发展。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设施、供应链、电子商务、生活性服务业、专业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增强平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强化电商发展,积极发挥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沟通桥梁和平台,进一步挖掘县域特色产业优势,促进环保、线缆、紫砂等特色产业集群与电商深度融合发展,助推我市企业通过自身搭建平台或参与淘宝、京东、美团第三方平台活动等方式积极引流,提升店铺客流量,助力我市优势产业创新升级数字化发展。助推紫砂抖音电商行业经济发展,推动紫砂抖音基地完善紫砂直播溯源体系。打造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打造1-2 个线上交易额超30亿元的电商集聚区,培育2家以上线上交易额超10亿元的规模电商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大力支持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深度挖掘后备企业资源,建立包含200余家优质企业的上市储备企业库,分类开展培育服务工作;积极对接高层次资本市场,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上市路径、上市板块;持续完善上市扶持政策,在企业上市推进各个环节按时点、分阶段兑现政策奖励,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开展再融资,根据融资规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陶都英才”计划,大力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双创支撑平台发展,建立长效双创法治机制,不断营造更具品质的双创服务生态,对人才强市有关事项,分档择优给予相应支持。贯彻落实人才新政,升级完善线上线下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优化人才补贴申报流程,为人才提供更优厚的补贴和更优质的服务。拓展招才引智渠道,开展高校直通车、招才引智项目路演等一系列“走出去”“请进来”活动,深度对接上海、杭州、南京等地人才机构和平台,促进人才对外交流互动。优化人才留宜环境,为人才搭建交流平台;打造“海归之家”,举办海外人才服务月系列活动;继续以“春夏秋冬”四季为活动主题,组织“宜拍即合,兴有灵犀”青年人才联谊会。持续优化人才房政策,充分利用省、市各级人才贷产品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四、优化营商环境

  (十九)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推动政策性、商业性普惠金融产品扩面增量,充分发挥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加强银企融资对接,力争全年平台撮合融资规模达到70亿元。及时回应解决民营企业关心的项目、政策、法律、融资、环保、安全、要素保障等问题。深化“个转企”改革,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探索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转型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路径。积极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金融要素保障和资源配置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政银担”合作,向更多小微主体提供低成本、高质量融资担保服务;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金融惠民”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工商联、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等有关部门)

  (二十)打造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市内通办”“跨市通办”。落实无锡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提三即”改革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宜兴市优化“三提三即”审批服务细则。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推动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规定规范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免罚轻罚清单和行政裁量基准,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在失信行为纠正后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重塑企业信用形象,提升市场信用环境。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深度融合,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企业诉求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二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和呼叫中心的“三中心联动”。持续扩大家庭病床、家庭照护床位供给。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入职奖励等各项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二)强化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长效机制。加强涉企案件集体通案审查制度,对涉案企业经营者、管理者采取强制措施,企业资产查封、扣押、冻结,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结案处理等重点环节,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审慎冻结被执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明显超范围超标的查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妥善审理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作开发等合同纠纷,准确认定合同效力和合同责任,推进纠纷快速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或者另有规定以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