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2294 | 生成日期 | 2024-04-26 | 公开日期 | 2024-04-2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芳桥街道办事处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才工作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乡镇,干部,表彰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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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2023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宜兴奋进“十四五”、全力开新局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知重负重、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团结奋斗,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兴新实践起步有力、开局良好。特别是全市企业和广大企业家,创新实干、勇毅前行,为全市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代表。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发动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对上贡献超 2 亿元企业、对上贡献超亿元企业等各类先进集体,以及杰出贡献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等各类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再作贡献。市委、市政府号召,在新的一年里,全市企业和广大企业家,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为宜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