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桥镇2024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和桥镇2024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 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和桥镇2024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主要包括勘察、原始标高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清淤土方测量、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暂按380万元计(此造价为估算工程造价),勘察设计费计算暂以此为基数计算,勘察设计以费率报价;本招标项目最终结算的勘察设计费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勘察设计费费率×实施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计算得出;
2.5设计服务期: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至工程综合验收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7最高限价:最高投标费率3.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乙级(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灌溉排涝)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 年4月 11 日至2024年4 月 15 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绿园路528号椭圆形大楼1楼报名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报名资料上需提供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话。
4.3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方可报名(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
接收单位: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开户账号:610902674910911
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
4.4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2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绿园路528号椭圆形大楼1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⑤营业执照;⑥资质证书;⑦投标保证金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4月11 日至2024年4月15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宜兴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女士
地 址:宜兴市绿园路528号椭圆形大楼1楼
电 话:13921375166
2024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