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1374 | 生成日期 | 2024-03-25 | 公开日期 | 2024-03-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主题(二) | 文物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古籍,文物,政府信息 | 分类词 | 文化,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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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3月22日,宜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审议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研究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
3月22日,宜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审议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研究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市领导马钟、张毅参加活动。
根据会议部署,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开展普查系统与数据采集的培训和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各园区、镇、街道为基本单元,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实地文物调查;第三阶段为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马钟说,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要提高站位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把握重点关键,坚持应保尽保,统筹调度资源力量,全面摸清底数,坚持保护与利用并举,丰富文化遗产内涵,统筹推进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合力推动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