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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4 16:08:52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我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在党工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力推进了全街依法行政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将2023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我街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法治新庄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和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办公室,并分别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主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各部门加强对专业法学习,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切实履行责任,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事项进行法治审核,并通过党工会讨论。今年以来,涉及铸造企业关停、土地腾退、农房更新等重大事项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讨论研究,并出具3份法律意见书。

二、加强统筹安排,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程序。在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领导体制、工作推进机制、决策机制和考核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与党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与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与党委中心工作同落实同考核同督查。2023年,召开街道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宜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出台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根据新庄实际,研究制定了落实《计划》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同安排、同规范。坚持把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任务,全面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对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全力推动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内容明细化、具体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决策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设立法治专员,特别是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建立了公开公示、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制度,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事前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严格依法落实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要求,在此基础上,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有效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务信息同公开、同监督。完善制度,搭建法治政府信息化载体,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街道村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布党务工作、政府文件、工作计划、动态信息、政府采购、民生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政务信息,明确各部门单位及时公开群众办事程序规定、各项服务承诺和法律问题咨询,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广使用“户户通”平台,健全完善“E银通”平台建设,实现对“三资”全区域、全流程、全业务的“智慧”监管。

三、注重多措并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2023年,我街道就法治政府建设积极采取各项具体措施、方法,使之向纵深化发展。一是注重打造基层网格体系。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深入实施“精网微格”工程,调整优化综合网格和微网格设置,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开发上线“解新事”小程序,全年闭环处置网格事务一万余件。二是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街道、村、网格、微网格四级调解网络,积极维护好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确保了解基层一线矛盾信息,做到矛盾早发现、早处置,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23年,街道各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482件,成功率达100%,接待当事人1365人次,促使达成和解协议涉及金额800余万元三是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结合全街道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做到整体有人抓、具体有人做,监督有人管,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村级法律顾问专业把关作用,各类合同、协议、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等需经过法律顾问审核,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四、加强普法力度,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一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2023年度新庄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新庄街道2023年度学法计划》等文件,完善了党工委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2023年共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4次,举办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2期,1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广泛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我街道坚持针对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的普法工作原则,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2023年以开展村级法律顾问“万场讲法”活动为重要载体,邀请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季度到所属村、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进一步提升民众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组织法律顾问宣讲活动32次,受众达1500余人。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带动、动态管理,目前已成功创建4个,推进创建1个。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法律向乡村延伸,构建法律服务“15分钟”服务圈,目前已完成5个村(社区)建成村(社区)“法律之家”,覆盖率达到62.5%。推进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建设,指导新塍社区景湖人家“邻里堂”、南华圩小学普法学堂、洪巷文杏园法治文化长廊、男留村美丽菜园法治步道等新规划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塍心家园”模式,按下法治乡村微治理“加速键”项目入围法治宜兴建设惠民实事工程。四是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依托覆盖全街道的网格体系,为每个网格配备至少两名法律明白人,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78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助力普法、调解等工作,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一时难、不明白、搞不清”的问题。

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专业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偏低;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调处社会矛盾的能力亟待加强;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广,方法不活,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2024年,我街道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新庄街道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法治力量。

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进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推进述法述职融合,持续提高依法履职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是着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加强各级干部法治培训和用法指导,持续优化镇级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考核,严把执法质量关,重点解决“重罚轻教”和“以罚代管”问题。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融入普法,推进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是推进社会法治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城乡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以调解为重点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重点抓好农村群众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围绕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培训活动,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平台建设。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快开发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渠道和普法产品,推动普法重心向线上转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快推进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谋划打造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提高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