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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渚镇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4 15:28:11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渚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张渚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内容。多次组织中心组及工作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2023年,张渚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通过集体学法、交流学法、学法考试等手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落实民主议事决策、依法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张渚镇法治建设和各项社会事建设全面进步。2023张渚镇邀请市相关专家、律师,就日常农村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次,组织村“两委”干部和条线网格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5次,着力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落实司法所长列席党委政府议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专业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组织司法部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镇域重点工作,确保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确保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建设报批前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扎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落实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今年来张渚顺利完成五洞村飞里小村和南山河沿线两大项征地拆迁任务,未有重大矛盾纠纷发生。

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辖区内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搜集违法证据。通过检查辖区内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完善与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衔接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复议)相关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实现应诉业务规范化、专业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

三、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八五”普法。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抓落实,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全镇范围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农民工学法周“119”消防宣传月反电信诈骗及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推动法律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将普法宣传融入常态化管理中,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年内镇各职能部门开展广场普法、送法进企业、普法进村等集中普法活动3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大力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张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在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今年镇、村共投入近100万元,建成南门村法治广场、犊山村下潮法治公园;凤凰村、芙蓉村、东龙村、五洞村法律之家建成投用,逐步实现法律之家村居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米”,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三是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对照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各村(社区)因地制宜,推陈出新,积极推进工作提档升级,将法治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发挥援法议事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创建群众参与度。

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各村(社区)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出色完成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民意传达等职能工作。我镇“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成效显著,现已培育法律明白人160人,实现网格全覆盖。

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镇“一厅三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科学设置大调解室、共享法庭、信访接待室、法律援助室、心理辅导室等功能科室,满足接待群众、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监控研判社会治安形势等工作需求,将中心打造成畅通民意渠道、开展综治和平安创建、维稳处突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发挥村法律之家作用,覆盖辖区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通过每月两次定点服务和线上线下不定时服务的方式,服务辖区群众。今年以来共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36次,其中接受基层干部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25宗。通过法律顾问协助参与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普法活动、参与村(居)务管理等形式,助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有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建立以村(居) 调委会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枢纽,以各村调解员、行业调解小组为网格的调解布局通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及时了解各村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对重点矛盾纠纷做好预警措施。调解中将法律规定和道德习俗结合做到以理服人,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调解结束后由进行回访,跟踪协议履行情况。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95起,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7起,调解协议涉及金额共1560余万元。无因调解不当引发突发事件或恶性事件、群体性纠纷及民转刑案件,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开展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参与做好属地“金思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类纠纷化解,顺利调解39人145万余元民工工资纠纷,继续培育、践行“张渚枫桥调解经验”,维护辖区稳定。

七是扎实做好信访隐患化解工作。落实完善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立足“事要解决”这个关键点,对群众诉求做到耐心倾听,对矛盾症结做到深入分析,对解决方案做到对症下药。截止到现在,我镇共收到群众来信11封,接待群众来访151批次、431人次。国家信访局登记2批、2人次,江苏省阳光信访-无锡平台共收到131封交办、转交件,办结率100%,主要表现在拆迁征地、市政工程扰民类问题、生活困难和邻里纠纷等方面,均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及时交办,跟踪督办,有效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认真落实党委领导值班接访、重点约访和包案制度,对时间跨度大、处理难度强的疑难信访案件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一包到底,不留空档。今年以来,经过多轮谈判协商,化解进京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上级交办重点积案信访件7件,化解率53.8%。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镇在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督机制方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还不够规范,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民主决策方面。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征求意见方式还不够丰富,群众的参与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方面。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少数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法治宣传方面。“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方式和形式还需要更注实效。

四、2024年度推进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压紧压实法治责任。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拓宽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合理、规范、高效。指导各村开展“援法议事”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和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工作队伍。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积极发挥部门协同的作用,积极改善法治宣传必备的通讯、交通工具,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应,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注重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让法律真实走进民众生活。积极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权益,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四是守牢底线护平安,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持续加强矛盾隐患排查与处置。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强化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控制和源头化解,坚持定期研判分析,健全机制、严密措施、压实责任,预警在前、处置在小。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事项办理。立足源头预防和前端治理的原则,落实好初次信访事项“登记一受理一办理一答复”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初次信访事项得到及时、依法、就地解决。同时,通过工单流转,进一步压实属地村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力争合理诉求化解率达100%。积极推进化解信访积案。持续开展信访突出矛盾排查化解和信访积案攻坚,强化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等工作机制,针对重点信访积案、重点信访人员,因人制宜、因案施策,从化解推进、思想感化、情感认同、法治教育等入手,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