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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4 14:53:07 浏览次数: 112973081 字号:[ ]

2023年,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集中抓好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全力推动依法行政、法制机关建设,不断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将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职尽责。局党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党组会、局务会案审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始终。局主要领导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在全局大会上进行述职、述法、述廉,主动接受监督。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精神,围绕宜兴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主动对标依法行政工作细则,逐项落实到位。

(二)完善民主决策,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带头主动查摆问题,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局案审会,组织对行政许可、专项资金使用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会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运行。针对重点环境问题,经集体研究后,通过领导带案下访、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挂钩板块等活动,深入基层、企业一线走访调研,研究解决一些当前环境执法方面难点和堵点,及时化解一批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落实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加强学法普法,增强法治观念。一是发挥领头效应。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宜兴生态环境依法治市全过程。党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不断提高政治能力,提升环保专业水准,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环境安全的能力水平。严格对照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要点》,对我局推进学法用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积极落实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坚持以学促练。常态化执法队伍进行培训集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沙龙”活动9次、“青绿讲堂”活动5次,积极参与各类评优争先活动,获评无锡市执法大练兵比武二等奖,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环保法规赴企赴乡镇巡回宣讲活动15场,引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充分运用“万家企业学环保法”小程序,大力推广积分补过和积分抵扣奖励机制等创新措施,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知法守法的能力水平。依托“6.5”世界环境日宣讲、“童心环保行”演讲、“最美生态环境工作者”选树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民众间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本年度我局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报道564篇,推送微信信息138篇、微博信息1369篇,“宜兴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5566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

强化制度落实,提升法治水平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诉讼案件12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法制审查,精心制定法制审核规则64条,严把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关,今年已立案处罚案件439件,审查率100%。三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制度,以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继续开展我市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实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法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和信用修复工作,申请信用修复企业数208家,全部至现场进行核查,最终予以信用修复企业数122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3件,已办结72件,已办结事项好评率100%,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四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依法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一案双查”工作,做到立案时同步开展线索筛查,调查时同步开展损害调查,处罚时同步开展赔偿工作,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4件,涉案金额430余万元,切实做到“污染担责、应赔尽赔”。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目前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06名,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2名。2023年度组织执法人员9名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组织全体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参与“万家企业学环保法”小程序使用培训与线上学法和司法局线上法治学时培训,提升全体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效避免执法风险。

(五严格依法行政,创新执法监管一是严肃执法行为。严格督促执法人员按照规范开展现场执法,标准执法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八步法”程序要求,检查记录同步输入执法平台,处罚信息实时上传案卷质量管理系统。今年已组织“双随机”检查企业801家次,移动执法平台上传5486记录,案卷质量管理系统录入案件439件。二是加强司法联动。深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的有效配合,显著提升了办案质效,为依法、精准、有力惩处污染环境犯罪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已联合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对25名涉事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三是善用科技手段。依托大数据平台,梳理异常数据,及时交办查处,确保反馈闭环。充分运用无人机、走航车等辅助执法,提高问题发现精准性和执法效率,今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82件。四是信息赋能执法。打造宜兴生态环境局信访管理平台,完成攻坚平台和各类信访平台的一体化整合,信访处理流程更加简洁有序,全过程可查,信访处置规范化、合理化、可视化。五是创新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建成“宜兴企业环境标准化系统”,2023年10月份正式进入运营阶段。已有近480家重点监管单位已完成注册及首次登录,并完善相关企业基本信息;通过联合乡镇板块,全市共有2040家企业完成登录,1693家企业完善了基本信息。

(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为民。一是强化助企纾困。进一步落实省、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向被处罚企业作法律解读,提供整改指导,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今年已作出从轻处罚案件107件,累计减少企业罚款1520.0489万元,不予处罚案件36件,累计免予处罚金额599.3909万元。二是优化发展服务。持续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从简化报告内容、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等方面优化环评服务,对节能降碳改造、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受理、公示、评估、审查“四同步”,今年已完成4个省级重大项目、69个无锡市重大项目、152个宜兴市级重大项目审批。三是力推行政合规。为顺利推进涉企行政合规试点工作,我局专门成立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涉企行政合规生态环境法治体检清单(172项)、拉列法治体检问题清单、出台合规认证企业配套激励政策。2023年12月21日,我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联合宜兴市检察院、宜兴市司法局、环科园管委会启动首例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生态环境法治体检。

(七)坚持奉公守法,推进正风肃纪。一是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节前廉政提醒。利用微信工作群,每周日定时发布廉洁箴言,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组织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制订下发《“5·10”思廉月活动方案》,赴丁山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拍摄制作廉政视频《濯污扬清,只此青蓝和平面海报作品《“欲”与“狱”》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三是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今年共立案查处4人、提醒谈话1人、处理3件内部信访举报等,同时配合市局派驻纪检组和市纪委开展纪检相关工作提升党员干部敬畏之心。

二、面临困难和不足

(一)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持有法律资格证人员3人,但仅有1名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才较少,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有较大差距,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对法律顾问依赖较大。

(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习惯于凭经验、靠主观开展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环责险推进不理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工作由于当前经济形势不景气,企业资金压力较大,企业未感受到投保环责险带来的利好,普遍存在抵触情绪,导致推进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机关法治建设。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细化到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执法行动,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把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三是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执法大练兵等行动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实战业务水平持续培养抓工作亮点的本领,主动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继续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和原则,及时主动、全面真实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及时公开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意见反馈、解读服务,加强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推进行政合规工作。结合宜兴实际,研究工作举措,稳妥推进工作落地。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依法经营等内控机制,对通过行政合规治理考察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处  罚或者免予处罚,推动“助企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