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宜兴建设规划(2021- 2025年)》精神和《法治宜兴建设规划(2021- 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宜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 2025年)》《宜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与审计业务工作融合统筹,立足经济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提高相关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审计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审计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兴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建设规划
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述法制度。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宜发〔2022〕20号)、《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宜法宣办〔2023〕3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发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组织制定《2023年度宜兴审计工作要点》(宜审发〔2023〕9号)、《宜兴市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宜审发〔2023〕7号),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建设总体布局,做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与审计工作相结合,努力做到全面提高审计法规的社会认知度,实现人员法律素质和审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相适应。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
落实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坚持把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法治专题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提高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
(二)坚持结合实际学
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与依法执审、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相结合。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培训必学内容,组织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使审计人员及时掌握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审计法定程序、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关审计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审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对涉及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集中学习,提高审计人员依法执审的能力;结合机关学习日制度,着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新修订审计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
二是组织新任审计人员学法,在新任人员岗位培训内容中,着重对新修订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专业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条例》等内容的学习,着力提高新任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三是提供日常学法书籍,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现行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及政策解读》、《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等书籍,分发给审计人员,便于审计人员日常业务法规自学。
四是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公务员学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行政执法骨干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专题培训,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机关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培训、专家讲座等,不断提升审计人员法律素质。
(三)坚持丰富载体学
坚持审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在教育培训中,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积极抓好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一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组织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二是依托“学习强国”、“无锡先锋”、“宜兴先锋、“宜兴审计发布”等学习平台,加强审计人员的常态化自学;三是利用局月度办公会、科长论坛、机关学习日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学法活动,激发审计干部学习热情,增强审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着力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执审能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要求,结合审计实际,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我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聘请5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推动我局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配备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突发案件处置等领域有效把关。
(二)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宜兴建设规划(2021- 2025年)》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法律素养,增强审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了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局实施并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27个,审计充分揭示了高质量发展、惠民富民政策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权力规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发现各类问题310个,通过审计建议书、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形式,从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服务政府宏观决策等方面提出有操作性、落实度的审计建议,推动被审计单位出台完善制度30余项。审计结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高度肯定,被宜兴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3年上半年真抓实干奖单位。
(三)加强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坚持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融入审计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审计程序。严格审计方案、审计通知、审计法定期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审理、业务审定会议等质量控制管理环节,坚持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处理处罚,由会议研究决定,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二是坚持审计结论以事实为准绳,严格审计结论取证的恰当性和充分性。三是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坚持审计现场廉洁从审、依法从审,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规定与审计通知同时送达,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四是坚持项目审理。坚持审计项目审计取证、审计问题定性、处理处罚、审计程序合法的审理工作,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理,掌握审计现场实情,及时消除审计质量隐患,保障依法实施审计。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为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我局制定出台《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兴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办法》、《宜兴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管理办法》、《宜兴市审计局电子审计数据管理办法》等各项审计业务制度,从制度上切实保障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文明执法工作的有效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审计执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截至目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有审计项目均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没有审计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五)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始终坚持审计业务工作与法律顾问工作结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2023年与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由其负责我局法律顾问工作。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全面总结并撰写《宜兴市审计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按规定向本级政府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聚焦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审计法治环境
(一)围绕项目审计开展行政指导
依托具体审计项目,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对被审计对象加强新修订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使被审计单位了解相关法律和规定,监督审计执法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纪律、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权限等进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予以沟通,并对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和说明;在审计项目结束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征求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意见,说明查出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在审计整改阶段,落实整改督查责任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通报制、约谈制、督促函等制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分析研究,从完善长效机制层面提出审计建议。通过开展宣传,积极争取各单位、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其遵守财经法纪,依法依规接受审计,营造了良好外部执法环境。
(二)完善审计执法程序
严格执行审计结论性文书审理(法制审核)规定,未经审理的,不得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执法(监督)证资格审查、申领、换证工作。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调研报告、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及总体情况、行政执法基础情况等行政执法相关情况的报送;截至目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有审计项目均没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上级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情况,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总结。目前,江苏省审计厅已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含适用规则,我局直接适用。
(三)扎实推进政策理论宣讲活动
不断加强审计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结合我局审计项目计划,在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时,重点关注体制机制层面的共性难点问题,从完善长效机制层面提出审计建议。落实《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制度,督促市内部审计协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有计划地结合内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面向审计监督对象的法治专题宣讲活动,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检查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例如召开内审工作座谈会组织内审人员学习新修订审计法和《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协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工作考核,促进社会审计协审工作规范化。
(四)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普法工作。
按照主动公开的原则,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单位工作动态讯息、部门预算、政策法规、工作计划等内容,做到信息及时公开;根据上级审计结果公告规定,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的网上公告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局网站、“宜兴审计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电子显示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等普法重点内容进行宣传和解读,增进社会公众对审计法律知识的了解,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如利用局大厅电子屏循环播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法标语,营造热烈的学法氛围;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宜兴建设的满意度,积极开展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活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
(五)积极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日活动
利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契机,积极对内对外宣传民法典、宪法主题的法制内容,推进学法普法贴近实际、贴近日常、走向生活。
五、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不足
2023年度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审计信息化技术运用成效不高,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技术保障支撑不够;二是审计队伍中专业结构不够优化,新进审计人员成长尚需时日;三是审计人员的执法能力还存在差距,实战能力和综合研判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持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制定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找准审计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确保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为宜兴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审计,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审计。
2.加强改革创新赋能,进一步推进研究型审计落实。着眼财政、国企国资、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和重大改革举措,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推动揭示问题、解决问题。将研究型思维贯穿于审计立项、谋划实施、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各环节,在审计理念、审计思路、审计方法、审计手段等方面实现新的更大突破。优化完善审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审计全过程跟踪管理,从“审前方案讨论会、审中业务汇报会、项目审理会”等环节层层压实质量控制责任。坚持科技强审,强化“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提高智能审计能力。
3.深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促进审计整改见实效。严格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注重运用“看待问题的角度、剖析问题的深度、分析问题的广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剖析,通过审计建议书、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形式,从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服务政府宏观决策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努力做到审计一项、整改一片、治理一域。
4.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素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研究制订2024年度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坚持以宜兴审计精神凝心铸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加强审计、法律、金融等多领域知识的学习培训,培养审计干部的专业思维、知识和方法。加大数据分析人才的培养力度,增强审计人员数据资源分析利用能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锤炼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