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宜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宜兴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财政干部专题学法等制度。加强法治建设指导督查,按照《中共宜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提前谋划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法治建设情况调研工作,先后完成财政部“财政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省厅“财政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等调研报告多篇,从法治视角深入检视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权力运行与监督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短板或问题,同步改进完善工作措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结合财政实际,制定《2023年宜兴市财政局法规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为法治政府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出台《宜兴市财政局法治(财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宜财法﹝2023﹞3号),以科室兼职联络员工作群、联席会议等方式,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协调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在2019年版的制度框架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我局《内部控制制度》,着力推动内控工作从面上推进向重点环节、重大风险防控突破。同时依托“财政大讲堂”,在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开展两场内控制度专题宣讲,持续提升全体财政干部重视内控、落实内控的法治意识。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标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围绕“宽放、善管、优服”要求,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优化平台建设,规范采购执行,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市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324个,政府采购预算8.3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73亿元,节约率7.53%。三是便捷申领代理记账许可,注重行业监管。落实深化“放管服”要求,办理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从法定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每年开展日常监督1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次,整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执业能力。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理,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事项。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参与配合省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并完成材料报送,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四)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一是按照财会监督新职能定位,组织下达我局《2023年财会监督项目计划》共27个,其中专项监督项目22个,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项目5个。此外,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和涉粮资金企业“回头看”、全省财政政策执行和会计监督联动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核查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财政监督工作内部操作规程》等相关程序要求,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行为。并按照《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标准要求,确保在案件办理中综合客观事实和相关证据,提出合法合规的裁量意见。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局有2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同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组织所有40名持证人员完成规定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四是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由我局主管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继续有效9件。五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按照“法定职责必为、法无授权不为”的原则,全面梳理财政各项行政权力事项,选送行政许可案3卷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一是充分发挥法律审核职能,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参与合同审核、采购投诉、国企清算等各类法律事务,加强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共先后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举报、执行异议申请等各类涉法涉诉案件8起;协办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相关政府信息2起。以上行政争议均已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败诉或复议失败。二是以案释法,加强案例运用。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案例交流,完善法定工作流程、证据采集保存、法律文件适用等法定程序,落实涉法涉诉工作全流程管理的要求,推动财政系统全体干部牢固树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
(六)围绕重点内容,丰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理论学习,结合财政工作特点,科学设置法治学习专题,将法治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全程抓落实。二是开展“财政宣传月”系列活动。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围绕“践行法治思想,勇担财政使命”主题,运用传统媒体、“微”平台、举办财政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形式,拓宽财政宣传方式方法,多方位开展便民化、互动式普法,大力宣讲财政法规及惠民惠企政策,展示财政部门法治财政建设成果,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其中我局选送的动漫微视频《财政干部老李的一天》,被省厅评为“2023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短视频作品三等奖”。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配合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积极参加市司法局“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市科协财政会计学会宣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各类活动。通过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等方式,针对重点人群,开展财务会计、反诈宣传等宣讲活动,提升财政宣传品牌形象。
通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局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2022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江苏省财政厅评为“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这也是我局连续第五年被评为优秀单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情况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谋划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牵头制定《宜兴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法规工作)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注重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建设指导督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未出庭应诉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目前全市财政法治建设普遍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法治干部队伍方面。受机构编制和人员年龄结构影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较少,或者法律知识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方面。财政专项资金种类较多、政策执行程序体现不足,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相对滞后;三是行政执法方面。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行政指导、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等。
四、2024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构建完善法治财政建设制度体系。把法治建设和党建工作、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在法治框架设计、指导性文件制定方面发挥更大积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和协调推进,宜城街道财政局2017年就已经被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在此基础上,根据《江苏省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力争在三年时间,积极向省厅推送我市新的示范点争创项目。通过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经验,推动法治财政向基层财政部门拓展和延伸。
(二)形成法治财政管理合力。继续推进法治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以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考核指标为指引,进一步调整优化考核指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结果,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查摆深层次原因,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法治规范与财政管理良性互动、相向而行。
(三)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对做好新形势下财会监督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严格履行财会监督法定职责,强化财政监督在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同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规范化水平,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财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