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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公安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4 10:49:06 浏览次数: 188 字号:[ ]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有力推进“两清理两规范”专项行动,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牵引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为抓手,不断提升宜兴公安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高标推进法治建设,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分发挥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协调统筹、分析评估职能,依托局长办公会定期召开议法会议,法制部门及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列席,就阶段性产生的执法共性问题进行会商今年以“失规失范”问题整治为基石,在全警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方案》《执法源头问题和重点领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厅“清风4号”重点案件专项评查行动,深入推进“两清理两规范”及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全局规范化执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强化执法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主体素质。在全警范围内深入开展“如果我是当事人”主题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以大讨论、警民恳谈会、案件评析会、辩论赛等形式,从根本上筑牢执法防线、夯实理念根基,引导全警时刻牢记“自己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是社会的信心”,截至目前共计开展活动220余场,参与人数达3400余人次;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开展网上学法、旁听庭审、法治讲堂、警营夜校等培训,编写制作《办理伤害类警情处置要点》等实训微课、实用案例,组织全局女民警参加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理工作专题培训。

(三)深化办案资源整合扎实推进中心运行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通过整合警种资源、强化合成集约作战、“一站式”办案模式,达到“为基层民警减负,集中精力服务人民,规范执法环节,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良性循环。截至目前进中心审查刑事对象1766人次,行政对象121人次,体检对象1395人次,进入候问室羁押899人次,全局嫌疑人入中心审查率为82%,位列无锡第一。以中心为平台,融合审批、指导、收押、办案、采集、监督等功能,实现“人、案、卷、物”的高效运转,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确保执法要素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监督,实现“服务保障”与“监督规范”并重。  

(四)深化执法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深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出台《关于推进案件专业化办理的工作规定》、《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执法岗位权责清单,加强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问责制,严格实行查办案责任、查审核责任、查审批责任、查监督责任“一案四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执法责任体系。“e警评”系统为载体,探索推行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切实依据《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开展等级评定,建立及时精准、公开公平、可量化的执法办案考核体系,激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在队所站分级类办案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基层所队执法监督岗制度,在主要执法办案警种部门探索推进专职法制员派驻,切实强化对警种条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规划、监督管理和整体推动。全力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审议通过《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托季度例会,将警情案件执法巡查与顽疾专项整治整合推进,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委员会执法统筹作用,推动形成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大监督管理格局。充分发挥预审部门合并优势,打破职能交叉、互相掣肘的弊病,实现对基层执法办案活动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精准指导和精细管理,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打造监督管理中枢,立足所队站执法监督岗设置,实现对案件第一时间介入指导与全程审核把关。

二、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高标推进法治建设,做好年度述法工作。充分发挥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协调统筹、分析评估职能,依托局长办公会定期召开议法会议,法制部门及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列席,就阶段性产生的执法共性问题进行会商认真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文件管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见》、《宜兴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零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通告》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分享工作经验与理论实务前沿动态,研究各类法律问题,集思广益,及时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针对某一类法律问题开展讨论研究或对某一起案件进行复盘总结,达到“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

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充分运用智慧法制“1+8”、“e警评”等数字平台通过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抽查考核等措施,查处基层执法中的不合理或违法执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通过“案管中心—所案管室—派驻法制员”常态化三级巡查模式,落实“日通报、周评估、月考核”,打造“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的执法管理封闭圈,固化形成执法突出问题常态整治机制,实施执法安全全流程检查及执法安全“回头看”。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理念还有待提升。随着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给公安队伍执法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但部分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法律素质尚未适应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所谓“身子进入新时代,脑子还停留在过去式”,有些民警学习新法律法规抱有抵触心理、畏难心理,有些民警执法基本技能、执法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还比较薄弱。

(二)整体执法能力还需加强。部分民警法律意识和学习意识不够,对于执法过程中罪与非罪的界定、情节轻重的判断、执法程序的规范、人员财物的处置等未进行深入学习,特别是面对新型犯罪和伤害类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时,未及时妥善处置,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

  (三)执法监督还不够全面。部分业务警种、执法单位未能有效落实执法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大抓监督、狠抓监督的整体氛围尚不浓厚,自我发现、自我整改、自我提升的水平不高。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谋划执法监督管理的全面性、系统性、条理性不够。

四、2024年度推进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重视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执法培训体系,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要求,建立法制部门牵头,各业务警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执法培训工作体系。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坚持把取得执法资格,作为民警上岗执法的必备条件。开展“网上学法”、建立常态化法律知识抽考机制,大力推行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强常用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着力增强执法自信和执法公信。

二是统筹协调部署,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常态化、实质化运作,及时汇总执法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和倒查问责,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对执法常见性问题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发布执法巡查通报及规范执法提示,对于问题长期存在而未落实整改的单位,以督办单形式作出提醒;对规范执法标准、最新执法手势、程序规定,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法制员及主(协)办侦查员进行培训宣介,使上下步调一致、频率共振,更好指导执法实践。

三是深化项目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效能。持续推进接报案中心建设,严格“首接责任制”要求,细化“集中受理、按责分流、触发响应、闭环处置、统一答复”工作流程,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定人定岗巡查,倒逼养成规范执法良好习惯。推进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落地,探索建立政法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监督、“一体化”流转机制,实现“社会化建设、专业化管理、规范化运维”的涉案财物监管模式。围绕“无锡首家、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建设目标,积极打造公检法共管、一体化运营的涉案财物管理“宜兴标准”。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法制员制度和执法办案警种部门法制员随案作战制度,打造一支主动型、进攻型、智慧型、专业型的高水平法制力量,对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率先开展犯罪本质和证据标准研究,提升指导新业态治理能力水平,确保法制员全程介入“打大打新打集群”案件研判、侦查、审讯、起诉各环节,做到快审快办、案件即来即审,不断推动法治支撑精准化、高效化。推动条线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深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出台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