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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教育局 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4 10:43:05 浏览次数: 155 字号:[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宜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宜依法〔2023〕1号)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是其岗位所在、职责所在,局主要领导主动对标,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学校共同参与的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顾问职责作用,狠抓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使重大行政决定的党组议事和决策严格按规范程序运行。严格监督各科室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加强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3.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局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局法治建设工作列为长期固定议题,不定期在工作会议通报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确保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局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每年全面梳理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宜兴教育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按照便民高效的总体要求,推行许可事项集中办理。对照我局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本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等相关情况重新进行认真梳理,最后确定“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校车使用许可”“教师资格认定”三个行政许可事项采用委托综合窗口集中受理方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编制了标准化接件手册并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二是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及时组织对现有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对行政权力的办理流程进行规范,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制定详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抽查、公示,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启用宜兴市“入学一件事”招生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审核录取”形式,首次实现房产、户籍、居住证和社保等信息与招生平台对接,严格按计划、按施教区招生。严格规范编班行为,按照“均衡配置、结构合理”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及高中学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正式实行“小学6年、初中3年”学位年限制,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的问题。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努力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2023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继续有效7件、拟废止1件。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2023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合规审查和修改合同、规范性文件等8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0件,办理诉讼案件2件。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全系统推进“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依法、科学、透明、民主,平稳推进实验中学优化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调整。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完善双随机监管检查事项清单,确定各项监管规则标准,明确检查比例、内容、方法等,科学制定年度双随机监管计划,规范监管行为,杜绝任性执法、随意执法。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先后联合市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体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度检查考核、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消防执法专项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学前教育规范办学督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中小学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幼儿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规范办学等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反馈,并依法依规处置。维护了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教育行业更好地发展。

(六)依法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加强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对以托管、“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全市各镇(街道)共计出动周末巡查人员近1800多人次,巡查各类培训、托管机构3360余家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和消防大队等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开展“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全年共下发停办通知书5份、整改通知书15份、约谈机构负责人11人,向全社会发布查处通报2次,通报违规培训机构9家次。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宜兴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挥纪检监察前置作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抓实内部监督,落实防控措施,围绕各类考试、基建维修、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教育重点热点做好执纪监督工作,2023年利用四种形态共处理4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根据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建议书,开除1人。二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3年已结案行政应诉案件2起。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本部门信息的梳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标准,主动、及时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8条。其中部门文件4条、政策解读5条、图解政策2条、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17条、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1条、教育信息30条、工作动态71条、重点工作执行情况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1条、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年度报告1条。

(八)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群体作用,统筹各方面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格局。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组织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强化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编制印发了《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将普法学习纳入全年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研究,领导班子带动全局工作人员带头学习,2023年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涉及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

(九)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改进工作方式、推动教育发展的有效举措,按照“集中部署、认真阅研、真诚沟通、吸收促进”的要求,严肃认真办理。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办理满意率100%,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落实信访工作要求,实行初信初访“双签双核双见面一现场”工作方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依法依规办信接访。完善网络舆情及重大事件处置应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回应社会呼声的主动性。全年我局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等总计2800余件,其中“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2525件,市长信箱235件,来电来访约3000人次,江苏省阳光信访39件,市社会稳定研判中心交派件2件,智慧信访18件。由于信息公开及时、处置到位,一年来,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目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系统内部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进程得到了大力推进。但是和当前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机构不健全,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个别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方法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行政执法能力仍需提高。面对新形势发展,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有效应对教育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全员学法意识和氛围还不够浓厚,少数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防范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向社会普法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需要开拓思路,寻找新渠道,使法律法规宣传深入人心。

三、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上级重点工作任务部署,抓重点攻难点,敢于责任担当,勇于改革创新,制定教育领域法治建设的务实举措,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措施,主动落实并及时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推进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规划为重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使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继续推动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做到工作和培训两手抓、两不误,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突出实效。开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效率高的过硬执法队伍,持续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