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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3-01 15:17:13   [ ]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10000吨微晶玻璃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龙珠路1号

虎石新材料(宜兴)有限公司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龙珠路1号,租用江苏虎石晶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投资150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购置全氧熔窑炉、全自动伺服液压压机、天然气退火炉、晶化炉等国产先进自动化设备及低温液氧储罐等设备,项目成后年产10000吨微晶玻璃制品。

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单位:吨/年):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2

年产 25000 吨耐火材料产品结构优化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芳桥街道夏芳村

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总投资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7.75万元。本项目新增天然气烧成炉、天然气烘房、自动配料系统、自动混合系统等智能化生产设备,对原有滑动水口和连铸用耐火材料产品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技改完成后,滑动水口产能由25000 t/a压减至10000t/a,连铸用三大件耐火材料由5000 t/a提升至15000t/a,机械设备不再生产。

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11.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确保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部妥善解决,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