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10000吨微晶玻璃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龙珠路1号 |
虎石新材料(宜兴)有限公司 |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龙珠路1号,租用江苏虎石晶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投资150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购置全氧熔窑炉、全自动伺服液压压机、天然气退火炉、晶化炉等国产先进自动化设备及低温液氧储罐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吨微晶玻璃制品。 |
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单位: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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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
2 |
年产 25000 吨耐火材料产品结构优化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芳桥街道夏芳村 |
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总投资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7.75万元。本项目新增天然气烧成炉、天然气烘房、自动配料系统、自动混合系统等智能化生产设备,对原有滑动水口和连铸用耐火材料产品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技改完成后,滑动水口产能由25000 t/a压减至10000t/a,连铸用三大件耐火材料由5000 t/a提升至15000t/a,机械设备不再生产。 |
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11.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确保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部妥善解决,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