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1165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公开日期 | 2024-02-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规划,农村,农民 | 分类词 | 计划,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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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会议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 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通知》(苏农渔〔2023〕20号)精神,依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宜兴市开展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 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试点的复函》(苏农函〔2023〕232号),我市被正式确认为全省开展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在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发改、财政、自规等部门和各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试点任务目标,经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大部分。对2024年-2025年切实加快我市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动渔业现代化强市建设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下达了目标任务。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按照“整县推进、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面积占比达80%、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占比达90%,基本形成渔业现代化发展格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建设渔业现代化强省探路并提供支撑。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6个部分:一是编制全域建设规划;二是整治水产养殖池塘;三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四是培育优质市场主体;五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六是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考核督查等3方面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包含一个附件:宜兴市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养殖池塘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2024-2025年)。分解表明确了各镇(街道)2024年-2025年养殖池塘退养及改造任务。
三、解决的问题
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我市池塘标准化改造,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渔业现代化强市建设,促进渔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