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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4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2-04 15:33:29   [ ]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 4000t 食品包装制品、500t 车用阻燃零配件、1500t 新型缓冲包装材料的扩建以及 30 /年新型包装材料的研发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虎皇大道 28 号)

江苏森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正源(江苏)生态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虎皇大道28号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新增混料机、密炼机、注塑机、吹塑机、平行双螺杆挤出机、冷冻机等生产设备及混料机、单螺杆挤出机、双螺杆挤出机等研发设备,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4000t食品包装制品、500t车用阻燃零配件、1500t新型缓冲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以及30次/年新型包装材料的研发能力严禁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单位:吨/年):

11.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确保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部妥善解决,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2

年产 600 万件电子结构件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创业园二期 A1

宜兴市砚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二期A1东现有厂房3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购置等静压机、球磨机、数控加工中心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电子结构件600万件的生产能力。

 

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单位:吨/年):

 

公开时间: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