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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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4000t 食品包装制品、500t 车用阻燃零配件、1500t 新型缓冲包装材料的扩建以及 30 次/年新型包装材料的研发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虎皇大道 28 号) |
江苏森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国环正源(江苏)生态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工业集中区虎皇大道28号,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新增混料机、密炼机、注塑机、吹塑机、平行双螺杆挤出机、冷冻机等生产设备及混料机、单螺杆挤出机、双螺杆挤出机等研发设备,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4000t食品包装制品、500t车用阻燃零配件、1500t新型缓冲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以及30次/年新型包装材料的研发能力。严禁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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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单位:吨/年): 11.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确保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部妥善解决,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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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4006402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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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600 万件电子结构件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创业园二期 A1 东 |
宜兴市砚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二期A1东现有厂房3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购置等静压机、球磨机、数控加工中心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电子结构件600万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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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尾气的收集率和去除率达到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0.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单位: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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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