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0415 | 生成日期 | 2024-01-26 | 公开日期 | 2024-01-2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社会福利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补贴,殡费,殡葬 | 分类词 | 财政,民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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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1月24日,市民政局发布新版《宜兴市集中文明办丧奖补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对文明办丧行为给予补贴的对象范围。 |
1月24日,市民政局发布新版《宜兴市集中文明办丧奖补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对文明办丧行为给予补贴的对象范围。
“推进移风易俗,要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殡葬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市民在传统办理丧事过程中,出于传统观念和老旧习俗影响,举行如焚烧扎库、念经拜唱等活动,不但违背了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治丧新风俗,还增加了治丧负担。为此,我市于2021年首次出台了《宜兴市集中文明办丧奖补实施办法》,明确市民前往市民政局认定的殡仪服务中心办理丧事,且在办丧过程中不使用殡仪乐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搞念经拜佛等封建迷信活动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可以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发放治丧补贴。这项既能促进文明办丧又能奖励真金白银的补贴政策,从2021年2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发放补贴2021份。此次新出台的《宜兴市集中文明办丧奖补实施办法》,在原来只针对本市城乡户籍居民的基础上扩面,持有本市《江苏省居住证》且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的新市民也被纳入其中。
据了解,新出台的《宜兴市集中文明办丧奖补实施办法》明确,对文明办丧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户2000元,办丧当事人作为申请人在殡仪馆内签署《宜兴市文明殡仪承诺书》并填写《宜兴市集中文明办丧补贴审批表》后,可以即时享受这份补贴,其余相关手续由当地民政和财政部门按程序办理。此外,新出台的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