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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会为低保对象医疗费用减负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4-01-16 08: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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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0171 | 生成日期 | 2024-01-16 | 公开日期 | 2024-01-1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社会救助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医疗,医保 | 分类词 | 民政,卫生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日前,“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救助资金在全市各镇(街道)启动了发放工作。据悉,市慈善会此次共投入55万元用于该项目,将为全市低保对象医疗费用减负。 |
日前,“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救助资金在全市各镇(街道)启动了发放工作。据悉,市慈善会此次共投入55万元用于该项目,将为全市低保对象医疗费用减负。
“慈善助医是发挥慈善力量主动参与第三次分配,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是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好事实事。”市民政局捐赠中心主任虞婧介绍,“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由市慈善会出资,计划实施一年,于去年10月底在我市首次启动。针对经政府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较大的低保对象给予慈善帮扶,有效减轻低保对象医疗负担。具体来说,低保对象在宜兴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较高的部分可以享受100%保障,同时对医保保障以外的治疗费用进行部分补贴。为了保证低保群众应发尽发,前期市民政局与市医保局进行了对接,对全市低保对象前期医疗自付部分进行核算,确定项目使用资金。
此次各镇民政部门发放的助医金为2022年四季度和2023年前三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深度救助及其他政府和社会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除了一次性发放救助金,对于多次住院的费用还可以进行累计增加适当救助金额。此外,为了让低保群众看病无忧,市慈善会还拿出部分项目资金为有需求的低保对象购买了“医惠锡城”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