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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信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信访局 时间:2024-01-15 16:36:49 浏览次数: 279 字号:[ ]

2023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单位编制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59条、政声传递66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已按规定答复。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群众的信息需求,在不断探索中形成满足公众需求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及时准确传递政务信息,保证对社会关切事项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宜兴信访”对宜兴信访工作进行公开宣传,全年发布信访闻和公告等信息207条,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按照局信息发布要求,发布局门户网站的信息与文件,必须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和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安全。此外,我局通过阳光信访系统、群众来电、门户网站公开等渠道接受监督做到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着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6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多样化,信息公开时限不及时等方面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对《条例》及《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的内容,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相关信息,不断满足公众的需求。

三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宜兴市信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