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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4-01-08 16:28:23   [ ]   浏览次数:

2024年1月8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文具制造项目

高塍镇塍西村塍北路192号

宜兴市文晖文具有限公司

江苏禄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高塍镇塍西村塍北路192号,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62-7一致,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文具1500万件的产能,原有项目产品(工艺品5万件/年、橡塑制品5万件/年)不再生产。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参照执行GB31572-20159限值;厂界无组织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胶、冷却水池污泥等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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