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医保业务年终结转等相关工作,需暂停医保信息平台相关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与范围
1、暂停医保联网结算服务
自2023年12月31日(星期日)18:00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8:00,暂停本地、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结算(含就医购药社会保障卡刷卡,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刷脸);暂停医院端办理和审核的各类医保业务。
2、暂停医保公共服务
自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12:00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18:00 ,暂停所有通过线上及自助渠道办理的医保业务,具体包括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宜兴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一体机、看宜兴APP等平台办理的医保业务,同时暂停账户共济相关功能(即此时间段内医保结算不能走共济账户)。
二、注意事项
1、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就医或购药的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应做好解释工作。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先垫付现金,系统恢复后凭有效票据,根据个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方式到对应医疗机构重新进行结算。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参保人员可先垫付现金,系统恢复后回药店补划卡。
2、各定点医药机构可根据本公告内容拟制材料,张贴于收费处或店堂内,向社会公布。
暂停服务期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10-12393、12345。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