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5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渚镇、湖㳇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12-28 12:49:40   [        ]     
文号 宜政发〔2023〕134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28
文件类别 批复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张渚镇、湖㳇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张渚镇

  窑湖路:东西走向,东起规划道路(平山路)与省道360接口处,向西464米至P3停车场后向北拐1170米至砂窑酒店后往东936米止规划道路与省道360接口处,总长2570米,宽16米的道路,命名为窑湖路。

  二、湖㳇镇

  境会路:南北走向,南起邵坞塘,北止应家村门楼,长1800米,宽5米的道路,命名为境会路。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