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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市水利局    日期:2023-12-28 09:57:07    浏览次数:112758920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主要涉及丁蜀镇、官林镇、张渚镇、西渚镇、太华镇、徐舍镇、杨巷镇、周铁镇、湖㳇镇、屺亭街道、新街街道、芳桥街道部分区域。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宜兴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分布示意图.jpg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