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3〕117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文件类别 | 意见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和《无锡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21〕28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宜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兴新实践、推动“强富美高”新宜兴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化气象业务体系。极端灾害性天气捕捉能力明显增强,灾害性天气自动化监测率达到98%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时期平均提升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至45分钟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全省县域领先,全天候协同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效益和满意度稳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职责,履行好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气象、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城运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健全基层社区气象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救助政策,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围绕公众气象科普和社会防灾减灾救灾需求,深入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四进”气象防灾减灾与科普宣传,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社会公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3.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落实《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35 号印发)、《宜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宜应急委办〔2020〕3号)要求,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实现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等公共发布渠道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到村(社区)到户到人。
4.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气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融入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推进气象与应急、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水利、交通、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海事等部门协作,服务防灾减灾、综合交通、污染防控、城市治理、供水供电供气、旅游发展等重点领域,减轻暴雨、台风、暴雪等气象灾害风险,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融入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平台,利用开放共享的气象数据访问接口,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与交互,围绕城市安全运行保障需求,实现气象靶向服务。
5.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防雷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健全防雷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持续推动防雷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和防雷中介机构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和机构开展联合惩戒。
(二)聚焦美丽宜兴建设,切实增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6.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实现规划衔接、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增加生态气象要素监测,提高对太湖、宜南山区等重点生态区域的监测能力。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应用,推进“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深化乡村休闲旅游气象服务新模式。发展生态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作业实施能力。
7.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提高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强化面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建立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应急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质量。
8.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水平。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业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和覆盖面,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定制化的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加强农业生产气象保障,建立农业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体系,深入开展茶叶特色气象服务项目研究。加强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建立覆盖关键农事活动的全程跟踪服务机制,优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做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
(三)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9.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新建地面自动气象站12个,更新地面自动气象站6个,提升地面气象感知水平。建设1部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1部风廓线雷达和1部微波辐射计,加强气象全天候、高分辨率、高精度的综合连续监测,大幅提升短时暴雨、冰雹、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实时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气象探测设施维护,严格落实《宜兴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2-2052)》,确保探测设施安全运行和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长期稳定性。
10.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构建智能型、协同性、开放式的气象综合分析与预报预测一体化平台,完善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的现代天气业务,强化省级气象精细化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应用,提高时空分辨力。强化台风、暴雨、大风、强对流、暴雪等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延长预警时效。应用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着力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精度,加强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短临预报技术研究与应用,提高气象灾害预测能力。提高城市积涝、大气污染、山洪地质灾害联合预报预警能力。开展生态环境、农业、交通、能源等行业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
11.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升级改造气象通信网络,促进气象专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依托电子政务云、大数据资源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推进分类强对流跟踪预警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气象监测预警业务中的应用,提升突发性灾害性天气预警和服务能力。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提高气象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
12.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人才发展工作机制和政策,不断调整优化人才结构。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关键业务等建设为抓手,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建立激励机制,优化岗位设置,强化聘用管理,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环境。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高水平气象科技人才,打造一支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对业务一线优秀人才支持力度,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为宜兴气象高质量发展做好梯队式人才储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合作、联合推进、创新发展,以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建立、项目建设、服务融入和技术支撑等为重点,协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要切实加大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