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12-27 15:12:02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3〕28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27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宜兴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宜兴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普惠金融与信用体系融合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发〔2022〕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一)经济资源基础

  一是宜兴经济基础深厚。宜兴是沪宁杭三大都市圈的几何中心,工商业繁荣、经济实力雄厚、产业基础良好,拥有2个国家级开发区、1个省级开发区、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下辖13个镇、5个街道,有103个社区居委会、206个行政村。2022年实现GDP超2200亿元,工业总产值超5800亿元,获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八名、全国制造业百强县市第三名等多项国家级荣誉,连续四年蝉联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第七名。电线电缆、节能环保等地标产业全国领先,集成电路、新能源、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崛起成势,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枢纽经济“三大经济”加速推进,营商环境指数位居江苏前列,个体工商户突破10万户,高质量发展动力强劲。

  二是乡村振兴步履坚实。宜兴自然资源丰富,乡村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健康养老、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涌现,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特种水产、名优茶叶、花卉苗木、经济林果等特色农业品牌效应逐步扩大。2022年宜兴市获得中国县域旅游竞争力百强县市第九名,宜兴红入选国家首批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成功创建,乡村振兴步履坚实。

  三是特色发展资源丰富。宜兴以陶瓷文化为王牌,围绕“五朵金花”广泛开展对外陶艺合作,推进紫砂陶制作技艺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陶都、书画之乡等地域文化品牌,传承弘扬陶瓷文化、紫砂文化、书画文化、茶禅文化、名人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将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打响“中国陶都”文化名片。深度挖掘旅游资源,阳羡湖晋级为国家水利风景区,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成为全省唯一国家级试点建设基地,宜兴国家森林公园正式开园。

  (二)信用体系基础

  宜兴是省内最早一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城市,自2014年以来着力推动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2022年、2023年连续获得省政务诚信考核一等次评价,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居前列,拥有扎实的工作基础。

  一是工作管理体制健全。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76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机制。宜兴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信用工作汇报,信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召开,信用建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全市信用工作高质高效统筹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诚信宜兴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10多个信用管理制度,率先制定下发公共信用产品应用清单、失信行为负面清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等清单,确保信用建设法治化、制度化。制定信用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布置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信易贷”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扎实推进。

  二是信用平台功能完善。搭建宜兴市信用平台,完成市县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与大数据平台、政务平台等互联互通。逐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推动归集共享纳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信息。搭建13个信用应用子平台,深入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宜兴市法人信用评价体系,对全市8.3万余家法人单位实施动态评价。集成各类信用服务功能,打造公共信用服务平台,突出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修复、信用意义等功能,业务办理时限有效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打造诚信营商环境。出台《宜兴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通过上门走访、多方取证等方式全面掌握失信被执行人资产、负债等经营情况,完善基础台账和数据清单,根据每家具体情况逐一研判实施“退出、帮扶、约束”等措施,确保严重失信主体占比不超过1%。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工作,全面推行信用修复提醒函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书同达”,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以“信用宜兴”为宣传主阵地,定期发布信用动态、有关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氛围。

  (三)金融环境基础

  一是金融服务规模逐步壮大。至2022年末,宜兴市共有银行机构31家(含外资银行1家)、产险公司19家、寿险公司18家、证券公司18家、融资担保公司8家、小贷公司14家、典当行7家、交易中心1家。2022年末,宜兴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624.16亿元,同比增长19.3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73个百分点,金融集聚效应明显。

  二是金融防风险能力增强。2020年被省政府评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在全省金融生态评比中,持续争先进位,连续5年(2018-2022年度)荣获江苏省“金融生态优秀县”称号,金融防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人民日报对宜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以“三大攻坚战,闯关夺隘捷报传”为题进行头版宣传。优质金融生态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是金融政务服务提质升级。2022年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现场会在宜兴市召开,总结推广宜兴关于创新金融政务服务经验。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办专窗”提供企业申领执照、公章刻制、税务申报、银行预约开户、社保和公积金存缴登记业务等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站式”服务。通过提优市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升级18个便民服务中心、提档30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成120个政务服务驿站,交织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家门口”政务服务矩阵。构建“无差别”能办事的标准体系,推进办理事项标准化、大厅服务综窗化、系统评价全量化,让企业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变为“一地一窗一次”。

  (四)普惠金融应用场景基础

  一是“信易贷”品种逐渐丰富。全省首笔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领域“苏质贷”落户宜兴,“苏岗贷”率先在全无锡落地,“政采贷”规模居全省前列,“苏科贷”“锡科贷”深入推进。印发《宜兴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为符合条件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利率更低、贴息年限更长的“升级版”贷款服务。宜兴市金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首期推出“小微贷”产品,对符合准入门槛的企业提供“见贷即保”的担保服务,承诺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担保费,无需企业提供任何抵押和质押。达成《宜兴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协议》,推出了面向全市中小外贸企业的信用融资产品“外贸贷”。积极响应国家建设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工作,规范化、机制化共享融资授权相关信息,引导企业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截至2023年4月,累计引导我市12569家企业在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成功解决8968笔、合计439.82亿元融资需求。

  二是乡村普惠金融蓬勃发展。根据《无锡市镇(街道)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价,分别授予村级、农户信用五星至一星不等的信用等级。依托农户系统中基础数据、信用农户评定、特色产业信用评定等情况,创新信用信息运用机制,建立各类信用名单定期推介机制,通过定期将信用名单下发至全市各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精准营销,发挥优质信用的典型示范效应,实现金融创新产品与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有效对接,将金融活水不断引入乡村地区。结合乡村发展实际创新推出“三治惠民贷”纯信用贷款产品,对农村地区人口形成有效的信贷支持。主要通过建立“三有三无三不准”的授信标准,依托村“两委”和“协商议事会”,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村民建立白名单,开展快捷化授信签约。推动以“惠农贷”为代表的地方农业风险补偿贷款优先满足非银信息齐全、信誉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用好用足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两项直达实体政策工具,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加大优势特色产业、传统农业绿色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加大信贷投入。评定“信用乡镇”6家、“信用户”1245户,评定特色产业信用经营主体342户,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村民建立白名单,开展快捷化授信签约。截至目前已为16.73万户开展线上预授信,预授信金额达219.58亿元,首批向2163户农户发放线上信用贷款3.13亿元,户均14.5万元。宜兴市科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研究推广具有利率低、纯信用、审批及放款速度快等特点的“科发助农贷”产品。

  三是绿色普惠金融框架建立。发布《宜兴市关于推进绿色普惠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宜兴市绿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宜兴市绿色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在省内率先构建绿色金融认定体系。印发《宜兴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方案》,探索绿色普惠金融新路径。修订完善《宜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考核和专项评议办法》,重点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2022年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313.6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7.44亿元,增幅68.45%,高于无锡全市增幅约31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占全市贷款比重为11.95%,超过无锡全市平均水平。2022年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承保436家企业,累计提供3.035亿元风险保障,全年已对481家企业进行环评,强化“绿色保险”服务生态环境优化。引导银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多方联动为太湖流域生态治理、乡村振兴、降碳转型、EOD项目、供应链“稳链固链”等项目定制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为践行“两山”理论提供了有力支撑。如恒丰银行发放全市首笔类EOD生态项目贷款2亿元助力矿山生态修复,农发行为太湖蓝藻打捞处置项目工程发放绿色贷款1.2亿元。省内首支绿色产业基金江苏疌泉绿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宜兴,总规模20亿元,实缴15.12亿元。疌泉绿色基金主要投向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清洁技术领域,已投资中伟股份等12个项目,金额共计11.89亿元。宜兴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达成合作意向,拟发起设立总规模约50亿元的零碳产业投资基金,保障宜兴绿色企业的发展壮大;2023年2月,宜兴市与光大控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宜兴光控产业投资系列母基金,将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集成电路等绿色低碳及新兴战略产业。

  据统计,我市中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数量99%以上,GDP占60%以上,就业岗位占70%以上。中小微企业资金除自有资金外还是主要来自银行借款,在融资上常呈现“三无”(无抵押、无报表、无信评)与“三高”(高风险、高折扣、高定价)特征,银行很难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资质作出准确判断。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发〔2022〕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开展宜兴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试点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信息安全和经营主体权益保护,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

  需求导向,充分共享。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多种方式归集共享各类涉企信用信息,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创新应用,防控风险。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力度。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测、分担、处置等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多方参与,协同联动。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在组织协调、信息整合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与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强化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信息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依法查处侵权行为,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工作方向

  以2023年—2024年为试点周期,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普惠金融体系相结合,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宜兴样板”,主要围绕以下要点开展试点:

  突出“普惠”导向,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打破银企信息不对称,搭建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平台。建立银企双向选择机制,推出具有特色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服务企业数、提高贷款规模和实际发放数、提升信用贷款占比、降低不良贷款率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突出“便捷”导向,聚力提升金融信用服务效能。融合信用政策、信息、金融服务赋能企业发展,拓展普惠金融应用场景,撬动资金资源要素流向守信主体。搭建银企沟通桥梁,撮合优质企业与金融主动对接率逐年增长。探索构建“网点分布合理、功能设施完善、服务规范高效”的基层金融服务新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数据赋能,打造集约式金融产品超市

  一是打造集约式金融产品超市。开通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宜兴专区、江苏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宜兴专区,加载本地融资优惠扶持政策和特色信贷产品,形成统一、权威的一站式信用金融产品超市。充分发挥平台在服务经营主体的区域性优势,快速响应企业需求,全面提升融资信用服务成效。针对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数字人民币、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需求,开发完善相应专版,打造融资信用服务特色专区,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和示范效应,提升普惠金融触达面。探索通过“看宜兴”APP、政企通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工具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贷产品服务和授权更新,提升平台服务效率和便捷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运中心、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二是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依托省市县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分步骤推动各级平台间数据互联互通,开发信息共享、信息调用、安全检查、服务接口申请、信贷服务专题展示、成效反馈管理、大屏展示等功能。完善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不断拓展信息归集范围,进一步整合经营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公共信用信息,加强纳税、生态环境、不动产、水电气缴纳、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农村重点产业企业等信息归集共享。深入挖掘特色数据价值,加强数据开发应用。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水平,拓展数据归集维度,加强常态化数据质量管控,不断提升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责任单位配合)

  (二)坚持宣传先行,引导银企入驻对接

  一是组织金融信用机构入驻。组织引导全市各类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入驻平台。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发展改革委)

  二是组织经营主体入驻平台并发布需求。鼓励银行发挥网点多、渠道广、服务优的优势,引导经营主体入驻平台。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授权后方可自主选择信贷产品,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签署授权书,授权平台采集并合规使用其相关信用信息,授权在平台上注册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查询使用其信用信息。经信用审查后,将经营状况良好、有真实融资需求的主体纳入“白名单”,批量推送给银行等机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各园区、镇、街道)

  三是定期举办推介活动。面向重点园区、镇、街道举办专场对接活动。大力提升各地企业在平台注册、实名认证数量,提升入驻率、活跃度和服务质效。围绕重点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对接符合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上市后备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质态较高的项目的融资需求,提供政策宣讲、融资路演、保险服务、信贷沟通、金融调解等专业辅导和服务。面向个体工商户采取召开推介会、集中举办专题辅导、上门服务等方式,提升各地个体工商户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园区、镇、街道)

  (三)坚持需求导向,丰富金融超市产品种类

  一是以特色产品助推行业发展。进一步推广“政采贷”“科技贷”“外贸贷”“创业贷”“就业贷”“苏质贷”“人才贷”等信贷融资产品,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研究“交通运输贷”信用贷款产品,鼓励针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提供相关融资产品和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鼓励知识产权融资,创新服务,开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苏采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完善预付款制度,缩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关、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等)

  二是开展“市场码”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探索与市场征信机构合作,搭建“市场码”平台,实现线上化全流程授信,在万石石材市场等商户集中地率先推广试点,逐步扩大至全市经营主体。通过数据采集、银企对接、行业增信、信用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利用征信数据库进行数据分析筛选,形成“优质信贷需求企业备选库”,推荐至银行开展授信业务,通过征信服务与普惠金融有机融合,帮助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便捷获取成本适当的融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局,万石镇人民政府等)

  三是结合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形成覆盖环保企业各项业务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培育发展绿色投贷联动、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低排贷、民宿贷、绿穗贷、美丽乡居贷、绿色工厂贷、小微企业光伏贷等产品。探索金融科技服务绿色金融新模式,为中小微绿色、科创企业提供全流程线上无抵押信用贷款。发挥绿色专项基金作用,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推动环境责任保险量增面扩。引导信贷资源向促进实体企业加快低碳转型发展等方面倾斜,基于企业环保信用信息,推广“环保贷”产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环科园管委会)

  四是畅通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依托宜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小组,整合我市公共信用信息、“三农”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完善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运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创新“信评+信贷”“信评+保险+信贷”“信评+担保+信贷”等征信产品应用模式,积极开展农村小额普惠信用贷款业务,扩大信用贷款比例。引导金融机构依据特色产业,结合自身产品优势和服务能力,拓展、创新全链条、多样化的涉农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聚合“核心企业+链上企业”,创新应收账款质押。针对农业供应链上游小微供应商市场话语权弱、货款回笼较慢的实际困难,推动金融机构以应收账款为质押,向上游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拓宽抵押物范围,督促金融机构推动活体抵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农机具购置贷款等创新增信产品落地。探索丰富增信方式,将农业保险保单作为增信参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五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为立体养殖、生物替代、降碳减排技术应用等项目提供授信,促进传统农业转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围绕绿色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支持培育优势有机农业产业链。对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新农村建设项目,给予项目融资优惠政策,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减息政策,提升农房改造信贷可获得性。服务农业生态休闲旅游,大力支持生态观光农业发展,帮助解决建设工程资金不足问题。全面参与清洁炊具、清洁能源、新能源交通工具等方面的绿色消费转型,为农户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产品,推动降低农居生活碳排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六是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3〕3号)有关要求,针对我市从事紫砂、民宿、餐饮、农副产品种植等特色产业个体工商户需求,研究推广“秒批秒贷”“随借随还”金融产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为稳岗拓岗效果好的个体工商户研究“稳岗贷”低息信用贷款;深化银税合作,为守信个人提供“税e融”“诚e融”等金融信用产品服务;研究商户信用评定模式,对信用商户推出免抵押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税务局)

  七是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接续。对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到期贷款,符合续贷条件的,继续给予支持。完善无还本续贷和应急转贷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循环授信、随借随还的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信用记录良好、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实现盈利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免还本续贷、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加大中小信贷支持力度,避免简单压贷、抽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八是用好金融增信“工具箱”。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导向作用,帮助信用良好的企业获得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的信用认证等级实施差别化的贷款额度和利率政策,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增加授信额度,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坚持信用护航,着力降低信贷违约风险

  一是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融资信用服务指标库,辅助金融机构贷前贷中贷后风控及金融产品开发,完善企业风险监测功能,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相关机构参考,逐渐成为主要金融机构获取信用信息的主渠道,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和金融互联网法庭,高效处置金融纠纷。积极运用区块链赋强公证,协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前置,高效服务中小微企业。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公安局、司法局、法院等)

  二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对接全市现有风险补偿资金池,研究制定我市“信易贷”支持政策和风险缓释措施,形成政府和金融、担保、保险机构、企业共同参与多层次的防控、缓释机制,不断降低融资贷款不良率,撬动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无锡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及宜兴市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信保基金增信。鼓励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政府性融资担保合作协议,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设立绿色金融风险缓释资金池,建立“政银担”“政银保”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模式,对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偿付风险予以分担补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国控集团)

  三是实施守信激励措施。对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办理相关行政管理事项时,各有关部门各地区给予开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守信激励措施。对获得贷款后按时履约还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可在市场化原则下,依法依规在信贷额度、利率、保险费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数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等,各园区、镇、街道)

  四是完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机制。将信用信息修复从“申请—办理”全面升级到“修复提醒—关爱辅导—提速办理”,强化帮扶服务,帮助积极改正违法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实施信用信息修复指导前移,推广“两书同达”“一提醒三督促”创新做法。按照《关于开展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各部门综合协调,协同做好企业纳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司法执行、金融等方面信息修复,助力破产重整、和解企业重获经营能力。对完成信用修复的,及时消除其失信信息,恢复融资信用评价等级,并推送给入驻的金融信用机构。因不可抗力原因,企业无法及时申请办理无还本续贷、延(展)期服务,造成贷款逾期的,经接入机构认定,可申请办理征信违约记录调整,不下调客户贷款风险分类,不加收罚息复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税务局、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五)坚持服务理念,提升金融服务深度与广度

  一是深度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打造线上首贷服务中心,精准筛选和挖掘有市场潜力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强融资对接和综合金融服务,促进首贷、信用贷持续提升。降低首贷户准入门槛,减少抵押担保的依赖,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共享,依法推动各类信用信息在商务、金融、民生等领域融合应用,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强化自身数据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拓宽融资服务场景,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完善授信评审机制、信用评价模型、业务流程和产品。有效提高融资双方对接效率,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服务。组织将我市首批实现线上全流程放款的银行作为试点银行进行发布推广。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信用评价、企业征信、信用管理咨询及信用预警等信用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宜兴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二是扩大政银合作便民服务网点覆盖面。以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深入创新政银合作模式,依托“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办专窗”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和精准帮扶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数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多、涉及面广、制度机制健全以及宜兴农商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基层网点多、服务覆盖面广、社区与农村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加强政务服务多层面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设“家门口”政务服务大厅。市镇两级通过前移政务服务窗口至银行网点、投放自助终端等方式,实现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在服务网点一站式办理。通过在农商行金融服务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布设自助终端、开展帮办代办等方式,将高频服务事项延伸到基层,让企业群众实现就近办、村口办。围绕《“苏服办”政银合作服务网点建设规范》,加强政银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办理事项,规范办事流程,形成标准规范的政银合作职责体系、场景布局、服务模式。通过统一办理网点配置、制定服务清单、派驻工作人员、优化运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等方式,扎实推进政银合作专区、专窗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网点政务服务品质,打响宜兴“农商·苏服办”政银合作品牌。(责任单位:市数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宜兴农商行)

  三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增加对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进一步优化ATM、POS机具布局。重点推广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化金融服务渠道,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以党建为引领,集聚金融、电商、物流、民生、政务等复合功能,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前哨站、体验站。(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五、实施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23年1月—6月建立试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试点周期内每季度召开1次试点推进会、调度会;印发《宜兴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宜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专人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工作;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渠道开展试点建设宣传,重点宣传试点方向、试点时间、试点任务,提升社会关注度。

  (二)实施阶段

  2023年7月-11月按照创新试点任务清单的时序要求,全面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开通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宜兴专区、江苏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宜兴专区,组织全市银行入驻平台,入驻率达到60%,推出第一批20个融资产品入驻金融超市,并引入保险、证券、小贷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系统与省平台进行业务、数据对接,简化信贷业务流程,实现信贷业务线上办理,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发动开展省平台注册活动,完成注册率20%目标,全市企业注册数达到3万户;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银企集中签约,到2023年末通过省平台获得普惠贷款余额占比达到15%,全市普惠资产不良率控制在1.2%以下;完成政银合作“苏服办”镇村级网点的建设工作,实现政银合作专区、专窗、便民服务点覆盖全市。

  (三)总结完善阶段

  2023年12月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围绕重点任务开展自查,对任务逐项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责任、逐项改进,对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试点工作经验;在信用江苏、信用宜兴试点工作专栏强化对试点工作中的有效举措、突出成果、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推广提升阶段

  2024年在试点经验基础上,不断提升全市企业信贷产品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普惠金融产品更加丰富,在宜兴专区发布信贷产品超50个,有效支持乡村振兴、绿色项目、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实际应用场景;在依法依规基础上,信用信息归集时效性、正确率保持高水平;金融防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全市风险资金池得到进一步整合,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办专窗”等金融政务服务更加高效,政银合作网点、窗口等渠道不断延伸;全面总结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完善工作档案,做好迎接省对普惠金融试点成果验收评价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枢纽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落实,共同为试点建设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各责任单位间的协作联动,确保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宣传引导

  依托“信用宜兴”网站、政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试点建设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开展宣传,不断扩大试点建设影响力。组织动员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广泛参与,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获得感。创建一批先进示范机构、示范部门、示范镇(街道),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强化正面引导,推广先进经验。

  (三)强化监督考核

  按季度印发全市融资信用信息工作情况通报,对各地各部门未按本方案和未满足融资信用信息共享要求情况进行提醒督促;开展融资成效监测,通报实名注册企业、融资规模、信用贷款余额等,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地区工作经验向上推荐。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试点考评体系,综合普惠金融产品、利率、服务等方面的成效,强化考核导向和考核结果运用,将普惠金融考核纳入对金融信用机构相关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动态优化考评办法。将宜兴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普惠金融试点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定责、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进行常态化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四)保障主体权益

  加强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向金融信用机构共享数据时,保障数据安全性,维护经营主体权益。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数据外,金融信用机构应获得经营主体授权后方可对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建立系统日志,完整记录数据访问、操作等信息,避免越权操作,并建立相关保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