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3〕3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3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宜政办发〔2021〕12号)同时废止。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控蓝藻暴发和湖泛发生,保障供水安全,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湖库水华预警工作机制(修订)》《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江苏省太湖湖泛应急预案》《无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无锡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方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期为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信息共享、快速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太湖蓝藻暴发、湖泛发生以及饮水安全事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保障太湖安全度夏。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水利、公用事业及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用环保集团,各园区、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按职责权限及时协调和指导太湖蓝藻暴发、水草死亡和大面积湖泛等对饮用水水源地影响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订本单位应急处置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承担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优化完善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和协调太湖蓝藻暴发、大面积湖泛等对太湖饮用水水源地影响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有关信息,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建议。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预警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太湖宜兴水域、饮用水源地及外围、主要入湖河道、调水通道、湖泛发生区的水质藻情监测,组织开展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并及时预警水质和藻情变化;负责查实污染物来源,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牵头做好信息上报和共享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
市水利局负责制订太湖蓝藻打捞和处置工作方案、太湖湖泛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统筹全市蓝藻、水草打捞处置及藻泥处置利用;负责湖泛巡查、生态清淤、应急清淤等工作,组织并落实湖泛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及实施规范化管理;负责督促沿湖各镇级开展岸线环境保洁工作;负责报送湖泛、蓝藻处置和水文等信息。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自来水制水和供水的监管,负责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制水供水监管工作方案,收集社会有关供水信息及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信息,每日汇总分析供水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发布;负责上报供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件;负责落实全市饮用水供水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
市公用环保集团负责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安全供水工作方案,确保自来水预处理、深度处理和安全供水高速通道正常运行,切实做好水厂水量科学调度工作,确保合格供水;做好水厂原水和出厂水水质监测,及时上报监测信息;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自来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做好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疾病监测和卫生防疫;负责发布和上传自来水水质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气象服务工作方案;负责湖面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及时预警并发布灾害性天气;协调上级气象部门提供太湖蓝藻卫星遥感图片等信息,适时实施人工增雨等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市政府统一防控级别调配、落实应急管理和协调职能。
各园区、镇、街道分别做好属地安全度夏期间控源截污,推进突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协同完成水环境应急防控处置工作。西渚镇、太华镇、湖㳇镇和新街街道分别做好饮用水源地上游区域控源截污、库体内蓝藻防控、打捞和处置、巡测及其他太湖安全度夏期间相关工作。丁蜀镇、周铁镇和新庄街道负责辖区水域蓝藻防控、打捞和处置、湖泛巡查和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太湖岸线环境保洁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监测预警
1、组织领导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为湖体、水源地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以及蓝藻监测预警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水质、蓝藻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工作举措
(1)加强水质监测。加强对横山水库、油车水库、龙珠水库等水源地的监测。加强对太湖湖体、省定9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的监测。同时加强对水质自动监测点的监控,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和信息上报。
(2)落实藻类巡测。加强对太湖湖体藻类的巡测。对太湖沿岸和近岸的主要出入湖河口、重点湖区和重要水域布设点位,开展巡测,监测方法以现场快速监测为主。加强对太湖沿岸带藻类观测。突出对省定主要入湖河道、国省考断面河道入湖口周边水域的水色、污染范围、藻类聚集情况进行重点监测。
(3)落实数据报告。巡查数据及时上报市领导和通报相关部门,上报省、无锡市的应急数据必须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相关报送数据按上级文件规定时间执行。
(二)安全供水
全面落实水源地稳定达标建设要求,严格水源地保护制度,排查水源地环境隐患,开展水源地藻类治理。
1、组织领导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为饮用水安全保供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饮用水安全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会同市公用环保集团,横山水库、油车水库、龙珠水库等水源地属地政府,落实饮水保障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工作举措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安全供水、制水监管、供水应急等工作方案。加强对水源地及外围水质监测,根据防控级别和水源地水质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工艺,采取前端预处理、后端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
(2)加强监测监管。实施高频加密监管,及时准确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动态变化情况。根据“三级检测”的原则,严把水源上游水、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关。
(3)完善供水体系。完善应急供水调度预案,确保安全供水保障体系的正常运作。市公用环保集团每年组织实施应急供水调度演练。当一个或多个水厂因污染减量供水或停止供水时,启动相应的应急供水调度预案,实现“双水源”快速切换和迅速补给,保障全市供水安全。
(4)落实应急处置。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期除可能出现藻类诱发的水源突变外,还易发生因雷电、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水源水体发生波动的突发事件,一旦因突发事件造成水厂减产、停产,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结合供水调度方案,保障全市安全优质供水。
(三)供水监控
1、组织领导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工作举措
(1)基本情况调查。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了解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工艺、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
(2)加强自来水出厂水和管道末梢水监测。在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氿滨水厂设置一个出厂水监测点;宜兴市城区共设置4个末梢水监测点。当发现出厂水监测结果不合格时,立即进行重复采样和检测。确认检测结果超过标准限值时,监测频率为每2小时一次,并相应施行管网末梢水的监测。一旦确认出厂水和末梢水不合格,立即扩大末梢水监测范围,确认不合格供水影响的区域,视情况启动人群水性疾病监测方案。
(3)加强水性疾病监测。发现出厂水卫生指标超过标准限值或出现《无锡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供水危机事件时,应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四)蓝藻(水草)打捞及处置
1、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为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湖泛巡查与应急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蓝藻打捞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并牵头相关部门和沿湖镇、街道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工作举措
(1)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上级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要求,完善太湖蓝藻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蓝藻巡查监测、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安全作业、打捞工作人员作息管理、蓝藻打捞与处置监督考核、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通报、蓝藻打捞处置预警、蓝藻打捞处置工作日志、蓝藻打捞与处置资金管理等制度,保障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2)落实工作举措。按照专业队伍打捞、集中定点机械化打捞、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组织打捞处置。组织沿湖镇、街道以及委托运管打捞处置和应急保障的第三方,优化人员配置,调配应急保障,提高打捞和处置效率,提升社会和公众对捞藻(浪渣)处置工作的满意度;会同相关镇、街道建设入湖河道入湖口蓝藻围隔(挡)工程,防止蓝藻回灌入湖河道,影响河道水质。
(3)落实管理举措。市水利局牵头制订现有控藻、抑藻、灭藻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模式及后续处置等考核办法,加强运营管理,发挥最大效益。加强对委托运营第三方的检查督导,确保符渎港、八房港藻水分离站和移动式藻水分离设施以及各类藻水分离站(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落实其他应急保障管理工作。
(4)落实考核措施。市水利局负责完善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对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对度夏期间未按应急防控要求被上级通报或产生负面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相关考核办法进行惩戒。
(五)湖泛防控
1、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为太湖湖泛巡查和防控的主要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沿湖镇、街道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工作举措
(1)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太湖湖泛应急预案,加强湖泛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2)落实工作举措。市水利局负责按预案要求做好湖泛巡查和防控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镇、街道单位落实湖泛应急处置措施。沿太湖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湖泛(包括水色异常区域)巡查,做好所辖水域湖泛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围挡、曝气等设备。
(3)及时预警防控。相关部门和地区发现湖泛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通报信息应包括:湖泛发现的时间、位置、范围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建议等。
(4)采取应急措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湖泛或其它异常现象,按太湖湖泛应急预案规定,以确保水源地安全为第一目标,常备措施与应急措施相结合,采取蓝藻和水草打捞、调水引流、应急清淤、人工曝气、人工增雨等措施,避免采用可能带来次生污染的化学处置方式。
(5)建立储备机制。建立防控湖泛物资储备机制,储存必要的围隔围档、增氧曝气设施和应急打捞设备。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统一服从市领导小组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建立完善工作班子,按照各负其责的要求,制订具体方案、预案;要加强对参与应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应急人员对太湖安全度夏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业务技能的掌握;要组织开展饮水安全保供、蓝藻应急打捞处置适应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牵头协调工作,市水利、公用事业、财政、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健全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狠抓各项应急举措落实。
3、强化保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人员、制度、设施、经费全面落实。
4、强化信息管理。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各成员单位按监测和发布频次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太湖安全度夏相关信息、数据,保障信息共享,确保数据时效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方案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太湖蓝藻暴发、湖泛发生及饮用水保供应急防控。
附件: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内容一览表
附件
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内容一览表
相关单位 |
时间划分 |
频次 |
报告内容 |
报送时间 |
备注 |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
安全度夏期 |
日报 |
太湖湖体、主要入湖河流及蓝藻面积、藻类密度等情况。 |
当日19时前 |
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本单位安全度夏防控动态工作信息,信息报送将列入年终考核内容;非涉密信息、报告可采用电子方式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安全度夏期 |
日报 |
供水水厂原水、出厂水水质等情况。 |
当日19时前 |
|
周报 |
饮用水源地及外围、调水通道水质及超标或异常情况。 |
次周一 |
|||
宜兴市 水利局 |
安全度夏期 |
日报 |
太湖水情、湖泛巡查、蓝藻打捞、重点入湖河道调水引流等情况。 |
当日19时前 |
|
周报 |
饮用水源地、9条主要入湖河流水文等相关动态数据。 |
次周一 |
|||
宜兴市 气象局 |
安全度夏期 |
日报 |
全市当日降水量、气温情况、风向风速、天气预测等情况。 |
当日17时 |
|
周报 |
全市一周天气预报。 |
每周五 |
|||
旬报 |
全市旬降水量、气温及同比情况。 |
次旬初 |
|||
月报 |
全市月日照时长、降水量、气温及同比等情况。 |
次月5日前 |
|||
宜兴市 卫生健康委 |
安全度夏期 |
月报 |
饮水水质监控情况。 |
次月5日前 |
|
沿湖镇、街道 |
安全度夏期 |
日报 |
湖体蓝藻及湖泛巡查。 |
当日19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