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铺里看着颜色鲜艳的牛肉、水果和海鲜,拿到家里色泽就变得暗淡,手里的生鲜瞬间感觉就不“香”了,你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原来是“生鲜灯”在作祟。
所谓“生鲜灯”,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能刺激消费者购买欲的一款“美颜神器”。美颜后的海鲜类商品增加蓝光的比例,会突出其鲜嫩和清新感;肉类商品增加红光的比例,会突出其红润多汁;蔬菜类商品增加绿光的比例,会使其看起来更加新鲜。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实施,被称为生鲜产品“美颜神器”的“生鲜灯”将在生鲜市场内全面禁用,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或处罚。
自新规实施前,万石分局就提前介入,通过线上微信群、普法宣传单页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相关商户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督促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停止使用“生鲜灯”。
12月4日,万石分局工作人员来到万善农贸市场,发现市场内生鲜灯已全部更换完成,但沿街的一家鲜肉铺于12月1日被责令立即更换“生鲜灯”、给予警告后再次使用。“我想着你们前两天检查过最近应该不会再来查了,我才把白光灯拆下来,你们就过来了”,听到店铺经营者的侥幸话语,执法人员依旧耐心地解释相关法条,宣传教育后依法对该店铺启动立案程序,目前已对该店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这也是自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市对市场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并拒不改正开出的首张罚单。
下一步,万石分局将持续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拒绝视觉上的“遮瑕”,还生鲜以“本色”,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对于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