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4815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公开日期 | 2023-12-0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通告 | |
关键词 | 公路,车辆,通告 | 分类词 | 交通,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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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划定市区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宜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