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下午2时,在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七楼721会议室(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公开举行江苏振华鸿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的听证。
如有旁听需要的,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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