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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2023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11-01 13: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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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4312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公开日期 | 2023-11-01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3]14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待遇,退休,老年 | 分类词 | 人事,工资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2023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调整范围对象为目前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人员。
3、本通知从2023年12月1日起实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