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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2023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11-01 13:58:5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312 生成日期 2023-11-01 公开日期 2023-11-01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3]14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社会保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待遇,退休,老年 分类词 人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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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2023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调整范围对象为目前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人员。

  3、本通知从2023年12月1日起实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