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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惠及约23.66万人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3-10-12 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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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4025 | 生成日期 | 2023-10-12 | 公开日期 | 2023-10-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待遇,退休,老年 | 分类词 | 人事,工资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宜政发[2023]119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402元/人·月,即每人每月增加37元,较上年度相比增长10.1%。
调整对象为目前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新标准将从2023年7月起实行,惠及我市约23.66万人。此次调整预计于2023年10月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