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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紫砂陶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标段材料质量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丁蜀镇    日期:2023-09-28 15:26:23    浏览次数:267

  

国际紫砂陶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标段材料质量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丁招(2023)4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紫砂陶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标段材料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技术服务要求

  2.1项目业主: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项目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3 项目采购预算:本次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费预算采用固定收费标准取费比率: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我市现在执行的“关于部分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的规定”收费的规定执行。如“关于部分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的规定”与“苏价服【2001】113号文、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中的内容存在重复项,则按照较低标准收费的收费基准价执行。本次采购预算按30万元进行控制,若后期发生费用超审批预算,则超额部分重新审批后公开招标。

  2.4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招标控制价折扣率按照90%计算,若高于此费率按废标处理。

  2.5评标方法:参照最低价评标价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材料质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

  3.1.3 其他要求: ①无不良信用记录;②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③采购人特殊要求:无。

  3.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8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8日上午8: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645701040000436,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⑤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⑥受托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3年4月-2023年9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汇票原件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投标报价书,加盖公章后密封入袋中,投标截止日期前带至开标现场,在开标阶段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4.5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3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账号:645701040000436,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法人或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及填写好的投标报价单(两者封面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袋中,于正式开标阶段现场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61558988

  公告发布: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509

  联系人:高会计

  电 话:0510-87488602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丁蜀镇项目报名材料模板.docx

  附件2--401招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