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831 | 生成日期 | 2023-09-27 | 公开日期 | 2023-09-2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水利、水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河流,水域,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水利,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防控蓝藻暴发和湖泛发生,保障供水安全,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湖库水华预警工作机制(修订)》《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江苏省太湖湖泛应急预案》《无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无锡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方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研究出台了《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信息共享、快速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太湖蓝藻暴发、湖泛发生以及饮水安全事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保障太湖安全度夏。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水利、公用事业及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监测预警
加强水质监测。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加强对太湖湖体、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的监测,同时加强对水质自动监测点的监控,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和信息上报。落实藻类巡测。加强对太湖湖体藻类的巡测,加强对太湖沿岸带藻类观测。落实数据报告。相关报送数据按上级文件规定时间执行。
(二)安全供水
制订工作方案。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安全供水、制水监管、供水应急等工作方案。加强监测监管。实施高频加密监管,及时准确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完善供水体系。完善应急供水调度预案,确保安全供水保障体系的正常运作。落实应急处置。一旦因突发事件造成水厂减产、停产,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结合供水调度方案,保障全市安全优质供水。
(三)供水监控
基本情况调查。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加强自来水出厂水和管道末梢水监测。加强水性疾病监测。发现出厂水卫生指标超过标准限值或出现《无锡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供水危机事件时,应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四)蓝藻(水草)打捞及处置
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工作举措。按照专业队伍打捞、集中定点机械化打捞、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组织打捞处置。落实管理举措。加强运营管理,发挥最大效益。落实考核措施。完善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对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五)湖泛防控
落实工作举措。做好湖泛巡查和防控工作,指导督促落实湖泛应急处置措施。及时预警防控。相关部门和地区发现湖泛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应急措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湖泛或其它异常现象,常备措施与应急措施相结合。建立储备机制。建立防控湖泛物资储备机制,储存必要的设施和应急打捞设备。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统一服从市领导小组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建立完善工作班子。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狠抓各项应急举措落实。强化保障到位。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狠抓人员、制度、设施、经费全面落实。强化信息管理。及时报送太湖安全度夏相关信息,保障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