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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宜兴市张泽供销合作社北塘农资服务店经营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药案的处罚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9-25 16:20:05    浏览次数:96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799 生成日期 2023-09-25 公开日期 2023-09-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农药,农药,处罚 分类词 农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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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对宜兴市张泽供销合作社北塘农资服务店经营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药案的处罚公示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农药)罚〔2023〕11号;

  2、案件名称: 宜兴市张泽供销合作社北塘农资服务店经营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药案

  3、违法主体姓名: 宜兴市张泽供销合作社北塘农资服务店

  4、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6月19日,无锡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根据抽检任务,本机关执法人员组织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检,于2023年7月5日对当事人经营的甲维•高氯氟(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560,规格:5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2-03-01,生产单位: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生产单位:河南科辉实业有限公司)农药产品进行了抽样。8月2日,本机关收到无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查案通知(锡农执法查〔2023〕11号)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浙化检字:2023104077号)。经浙江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检测,受检样品所测项目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质量分数、高效氯氟氰菊酯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Q/HNLZ 028-2020要求,检测结论:不合格,不符合农药质量标准。 经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宜兴市张泽供销合作社北塘农资服务店以营利为目的分别于2022年9月6日和10月17日从宜兴市志飞种子经销部购进甲维•高氯氟(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560,规格:5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2-03-01,生产单位: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生产单位:河南科辉实业有限公司)各200瓶,合计400瓶,进货价格2.5元/瓶,销售价格5元/瓶,货值金额2000元。至案发时,当事人已经销售该农药304瓶,其中抽样时以4元/瓶价格销售3瓶;以5元/瓶价格销售301瓶,共获违法所得1517元,剩余96瓶未销售。当事人经营上述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之规定。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1、没收违法所得1517元;2、没收登记保存的甲维•高氯氟农药产品96瓶;3、处2000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3517元。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