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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瀛园修缮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来源: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3-09-21 09:23:34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招标条件:

  

宜兴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瀛园修缮工程(一期),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现已落实。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古建筑修缮及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质量:合格

  

4、工期:90日历天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地点:宜城街道

  

7、合同估算价:91.74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921日至2023926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3、招标文件形式为电子文档介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2日上午900分,地点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3月-2023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3月-2023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八、其他

  

1、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921日至202392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15005183895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15005183895

  

联系地址:宜兴市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0-68660881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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