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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入口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9-15 17:18:07 浏览次数: 226 字号:[ ]

一、招标条件: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入口修复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等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质量:合格

4、工期:20日历天(开工日期根据甲方要求)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地点: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7、合同估算价:1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9 15日至20239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至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E栋E401室(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报名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9251500分,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E栋E40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4月—2023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

注:(1)以上材料必须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六、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他

1、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915日至2023年919,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先生

质疑受理人:牟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56999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608011801538010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E栋E401室

邮政编码:214200

 

2023年915